18歲少年與友吸「太空油」後友人亡 被逐出校兼失摯友 認罪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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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踢波認識分別16及18歲的少年,去年暑假相約在其中一人的家見面,並曾一同吸食俗稱「太空油」的依托咪酯,16歲男事後死亡,18歲男今(4日)承認吸食毒品罪,求情稱他因本案而失去最好朋友,亦被學校及所屬球隊開除,已受沉痛教訓,且驗屍報告指去世的16歲男子亦有吸食其他毒品,其死與被告無關。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及驗尿報告,把案押後至6月1日判刑。
被告梁卓銘,18歲,承認一項吸食危險藥物罪,指他於2025年7月24日在香港吸食危險藥物、即依托咪酯。
16歲少年在家中昏迷不治揭發事件
案情指,一名16歲少年案發當天在杏花邨住所內昏迷不醒,其母發現並把他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翌日拘捕被告。
被告曾付500元並購得毒品
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稱,他和死者踢足球時認識,已相識逾3年,他指死者曾約他到其住所吸食依托咪酯,他給了死者500元。被告指死者則給錢一名身份不詳,運送依托咪酯的司機,兩人其後一起吸食,裝載依托咪酯的煙彈事後已扔棄。
因案被趕出校亦遭球隊革除
辯方求情指,被告並無案底,案發時他受邀到死者家中,角色被動,被告當時亦有飲酒,欠缺理智判斷下犯案。被告因涉本案,不但被趕出校,亦被原本所屬的足球隊革除,他的最好朋友亦在事主中死亡,已受了沉痛教訓,望法庭格外開恩。
驗屍報告指死者亦曾吸食其他毒品
辯方又指,驗屍報告指死者有吸食其他毒品,死因與被告無關,希望判刑時不要考慮死者死亡的因素。
官強調本案只會考慮被告個案
張官指,被告案發時與朋友一起吸毒,其友最終不幸離世,但本案針對的是被告,判刑只會考慮被告的個案,考慮到被告年輕及無案底,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和驗尿報告,押後至6月1日再判刑。
案件編號:ESCC191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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