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駁回合安押後業主大會申請 居民歡迎:遇困難應協商非延期

撰文:賴卓盈
出版:更新:

247戶宏福苑業主早前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上月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延期,原因包括難以物色合適場地及聯絡全體業主開會。土地審裁處法官林展程今(2日)頒布判詞,駁回延期開會的申請,稱相關聯絡困難並非無法克服,例如民政總署有提供「一戶一社工」下業主的電話。

有宏福苑居民歡迎土地審裁處判決,指「法官都比佢更清晰知道,有好多聯絡業主嘅途徑,包括一戶一社工」,認為倘若合安對召開會議有場地等方面困難,應與居民協商解決方案,而非延期召開會議。

代表合安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左)稱,找不到合適開會場地。(鄭子峰攝)

合安早前申請延長召開業主大會限期,代表律師潘熙昨日(1日)在聆訊中表示,物色可容納1,000人的開會場所有難度,同時難以聯絡全體業主開會,又指法庭有權就特殊情況放寬期限。

法官林展程今日頒布書面判詞,駁回合安相關申請。林官稱,民政事務總署在業主同意下,有向合安提供「一戶一社工」的業主聯絡電話,指相關困難並非無法克服。他並指,現時沒法定條文指出土審處具有權按合安要求的替代方式發出會議通知。

宏福苑居民葉家駒昨日旁聽聆訊時稱,合安不肯安排開會可以有1000個理由,覺得合安沒打算做。(資料圖片/陳曉欣攝)

宏泰閣居民葉家駒指歡迎土審處判決,期望合安可在限期前召開業主大會。他認為難以聯絡業主不是合理延期理由,「法官都畀佢更清晰知道,有好多聯絡業主嘅途徑,包括一戶一社工。」至於合安稱難以物色合適場地,他認為合安可與居民協商解決方案,而非延期召開大會。

目前合安仍可就判詞內容提出上訴,葉家駒說:「冇得擔心,佢(合安)應該要自己衡量有幾多上訴空間。」他重申居民的心願是開會討論有關業權、維修、保險、安置方案等議案,「可能最終業主嘅表決係同政府講嘅一樣,但至少係根據程序做,個數字先會令人信服。政府咁鍾意跟程序做事,咁應該要跟程序召開業主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