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職員遭針筒刺頸案 無業漢認傷人 患妄想症判醫院令半年
撰文:李慧娜 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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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職員在葵芳站查票時遭人針筒拮頸,警方事後拘捕一名無業漢,他聲稱因曾有不愉快的查票經驗,故帶備針筒本打算嚇港鐵職員,但卻刺到職員頸部。他求情稱已知錯,希望耶穌可以寬恕,案件押後至今(11日)判刑,報告指被告患妄想症及思覺失調,法官根據建議,就傷人罪判被告醫院令6個月、至於被告在2016年所涉的3條盜竊罪,則判入獄2個月但准緩刑3年。
被告不同意報告稱寧願坐監
被告彭偉明今無代表律師,法官早前為被告索閱的兩份精神料報告,均指被告有妄想症及思覺失調,但被告明言不同意,稱他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時沒有異常行為,又指他寧願坐監,亦不願接受精神科治療。
若不處理被告病情會對社會造成危險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難以理解,雖然他聲稱現沒有精神病,惟兩名醫生均確認其有妄想症等病。被告當日以為地鐵職員存心找他麻煩,以極讓人害怕及會造成嚴重傷害的方法報復。若其精神正常,長時間監禁無可避免,惟被告的行為明顯是妄想症導致,故若不加以處理,即使其監禁後釋放,回到普通人的社會亦會有極大危險,故認為監禁非最適合的刑罰,認為被告應盡快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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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彭偉明(35歲,無業),承認於2020年3月7日,在港鐵葵芳站內近客戶服務中心,非法及惡意傷害一名港鐵職員,兼在2016年盜取了銀行卡及八達通卡等。
案情指,事主當日在站內查票時,被告突然行近並雙手拍打他的肩膊,之後事主覺頸部痛楚及插著一枝針筒,他並有流血及覺輕微頭暈。
被告被捕後稱,基於之前不愉快的查票經驗,故帶備針筒打算嚇港鐵職員。當日他在葵芳站見到港鐵職員,認為會被查票,決定用針筒嚇港鐵職員,最終刺中事主的頸,他見狀後逃離現場。
案件編號:DCCC67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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