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測試一款深水埗有售嬰兒床 撞擊後可令BB墮地 籲家長停用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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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早前測試一款在深水埗兒童產品店的嬰兒床,發現嬰兒床在撞擊後出現破損,可能導致嬰兒墜地受傷,涉事產品亦未附有《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識別標記及雙語警告標籤,海關其後在元朗分店檢獲同款嬰兒床,並發出禁制通知書。香港海關提醒市民,該款嬰兒床有潛在結構安全風險,家長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戶如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留意一款不安全嬰兒床,測試結果顯示該款嬰兒床有潛在結構安全風險。圖示該款嬰兒床。(香港海關圖片)

海關人員早前從深水埗一間兒童產品零售商試購一款嬰兒床作安全測試,結果顯示該款嬰兒床在撞擊測試後出現破損,可能會導致使用者墜地受傷。此外,海關亦發現該款嬰兒床未附有《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所規定的識別標記及雙語警告標籤。

元朗分店有售 發禁制通知書禁售

海關其後採取行動,從該零售商位於元朗的分店檢獲一張同款懷疑不安全嬰兒床,同時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出售該款嬰兒床。此外,海關人員亦到全港各區進行巡查,暫沒有發現該款嬰兒床出售。調查仍在進行中。

海關提醒市民,於購買及使用嬰兒床時,應注意注意標籤上顯示的合適使用年齡建議;當完成安裝嬰兒床後,應檢查產品是否穩妥;使用產品前,應細閱相關的使用說明及指示;檢查嬰兒床的結構,例如是否容易破碎、有否隱蔽而鋒利的尖角、表面是否粗糙、邊緣是否銳利、縫隙是否有夾傷手指的可能性等;如發現嬰兒床有破損或不穩固的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定,任何人供應、製造或進口不安全的玩具或兒童產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和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