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鬼王教溝女涉誤導營銷 客戶片段被放上網 要付10萬才可下架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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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鬼王」的男網紅,涉在於Youtube開設頻道自稱鑽研「觀女術」、「馭女術」,開班教授結識女性技巧。惟「鬼王」疑向兩名學員收取約會課程的費用後,再要學員支付「換裝費」,否則不可再繼續上課,涉款逾54萬元。「鬼王」否認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8日)在今在東區法院開審。其中一名事主供稱,被告將兩人會面的片段上傳到網上,片段中透露了事主的樣貌及個人訊息,威脅指事主須支付10萬元「形象改造」費才會把片段下架。

被告周柏賢,33歲,報稱導師。被控分別於2022年1月26日及2月15日,向兩名事主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兩人需向被告的約會課程分別提供3.82萬或7.6萬元後,額外再向被告繳付10萬或33萬元購買飾物及衣服,否則兩人不容許再繼續上該約會課程。

被告周柏賢並沒有律師代表,他在庭上預言,裁判官看過資料後會認為控方表證都不能成立。(劉安琪攝)

被告預告控方表證都不能成立

別名「鬼王」的被告今無代表律師,自行抗辯。在傳召證人前,已向裁判官稱他「大膽預告」法官在審閱涉案的證供和材料後,會發現控方基本上「表證都不成立」,至於其抗辯方向則先「賣個關子」。

鄭曾以150美元訂閱被告頻道

鄭姓事主供稱,他於2021年中透過Youtube 頻道「鬼王溝女哲學」接觸到被告。鄭曾以月費150美元訂閱其patreon 頻道,以查看關於約會技巧的收費短片,但訂閱僅維持了一個月便因內容重複而取消。

真人特訓課程9800美元

2022年1月,鄭遇上感情問題,希望透過報讀課程改善情況,便報讀了被告Patreon 上的一個真人特訓課程。該課程聲稱只要一次性付款9800美元便可獲為期一整年的真人特訓,教授「全方位提升溝女能力」。由於鄭之後會有一段時間不在香港,他在被告提議下只交了一半費用。

約見面時拍片問家庭狀況

鄭隨後於1月30日在太古城一間餐廳與被告及其門生「甜筒」見面,歷時3小時。期間被告問及鄭的家庭背景、感情狀況等,並拍攝了相關片段。鄭曾表示不希望自己的樣貌在網上公開,被告則稱即使放上網也會摭蓋鄭的樣貌。

要求10萬元稱會獲18K金錶

被告之後又帶鄭到太古城內多間店舖介紹服飾、腕錶,但當日並無錢銀交易。及至翌日凌晨,被告發訊息要求鄭再付款10萬港元參加形象改造服務,當中的費用包括向鄭提供18K 金手錶、衣物、手提袋等,鄭拒絕。

鄭求刪除片段遭被告逐出師門

同年2月15日,被告在Youtube上傳了與鄭的會面片段,鄭的容貌在片段中公開。鄭立即發訊息要求被告刪除,被告卻稱要將鄭「逐出師門」,即不再容許鄭再上課,因為鄭在WhatsApp對被告不夠尊重,不夠「尊師重道」。因此,被告要懲罰鄭的行為,殺一儆百,又稱若要刪除涉案片段,唯一的方法便是交出10萬元。

被告另指,該片段在網上公開後,未到翌日早上便會有數以千計、萬計點擊量,之後便會有人將鄭「起底」。鄭最後分兩次轉帳了10萬港元到鄭的指定帳戶。

被告指鄭曾同意支付10萬元

被告作盤問時說:「以下由鬼王大狀親自盤問你。」他指鄭首次提出支付10萬的「置裝費」時,鄭曾一度同意。鄭同意其說法,但解釋他後來改變主意,強調初時報讀為期一年的課程時,被告未有提及這筆費用。被告質疑鄭未有將此事告知海關,鄭回應指他向海關提供的WhatsApp記錄中有提及,但當時只告訴了海關最後明確拒絕了被告。

證人未即時回應被告即大聲追問

被告續指,基於鄭曾兩度在自願的情況下同意支付10萬元,故絕非鄭的口供所言,由頭到尾都遭被告威脅迫利誘。鄭未有即時回答,被告見狀厲聲表示:「請你馬上回答,啱定唔啱?」裁判官插話:「你唔洗咁大聲,嗰court唔係好大。」被告即表示明白。

鄭否認曾提出要網上公審鬼王

被告又指,兩人提及會面片段的原因,是因為鄭曾以鬼王被「起底」的資料,欲威脅被告「回水」,否則會在網上「公審」鬼王,鄭否認。

被告指鄭曾問為何沒有女性喜歡他

被告最後又指出,鄭曾提問過為什麼20來多來都沒有女性喜歡他,被告回覆稱因為女性不會喜歡不誠實和不懂飲水思源的男人,鄭卻兩樣都「中晒」。鄭在庭上表示不記得這樣提問過,印象中被告亦非這樣回答。

案件編號:ESCC50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