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82宗各類騙案及洗黑錢共$1.5億 84人被捕 多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西九龍總區及其轄下分區於9月15日至26日,在區內展開代號「火痕」的打擊詐騙及洗黑錢行動,於全港多區拘捕84人,分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與82宗詐騙案件有關,當中包括網上購物、投資、電話及求職騙案等,涉款共約1.5億元。

被捕人包括51男33女(17至71歲),大部分懷疑為傀儡戶口持有人。當中包括兩名持香港身份證的尼泊爾籍男子、4名菲律賓籍女傭、3名印尼籍女傭、2名持香港身份證的泰國籍女子,以及7男2女持雙程證內地人;其餘被捕人為本地人。

警方西九龍總區及其轄下分區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拘捕84人,相信他們與82宗騙案有關,涉款1.5億元。(資料圖片)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

洗黑錢亦屬嚴重罪行,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條,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為加強打擊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警方會對檢控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時向律政司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市民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