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上海街單位變毒窟 警起獲$1.4萬毒品 9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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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旺角區內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單位發現可卡因、冰毒等毒品,總市值約1.4萬元。經調查後,一名56歲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另外,該單位內5男3女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經調查後,一名56歲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另外,該單位內5男3女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提供)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日(2日)在區內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單位。

行動中,人員在該單位檢獲約7克懷疑可卡因、約3克懷疑海洛英、約2克懷疑「冰」毒、約30粒懷疑咪達唑侖(俗稱「藍精靈」)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壺、錫紙及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1.4萬元。

人員遂拘捕該單位內的一名56歲姓許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另外,該單位內5名本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45至64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