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70歲過路翁遭的士撞倒重傷 搶救一晚不治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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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發生嚴重車禍。昨日(24日)深夜11時許,一輛的士沿長沙灣道往旺角方向行駛,途經長沙灣道和昌華街交界時,收掣不及撞倒一名正在過馬路的老翁,79歲姓陳的士男司機涉危駕被捕。捱撞70歲姓廖老翁飛彈約5米,頭部受傷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延至今日(25日)下午12時58分不治。

傷者昏迷送院。

昨晚事發後,有駛經現場的南亞裔鐵騎士立即停車報警,以及陪伴廖翁。廖翁昏迷送往明愛醫院,隨後轉送瑪嘉烈醫院搶救。79歲姓陳的士司機在場接受警方調查,他通過酒精測試,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被捕。現場可見,馬路遺下大量血迹和一把長傘,警方在場調查,不排除有人打斜過馬路,但沒有遵守燈號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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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涉事的士司機已屆79歲。運輸處近日完成司機體檢機制檢討,並建議收緊的士、小巴等商用車司機體檢要求,由70歲降至65歲需一年一檢,並規範化體檢證明書,同時會增潤「體格檢驗證明書」內容及制定相關醫療指引,將視覺及聽覺測試列作必檢項目,並引入更嚴格方式進行檢查等。當局更建議,倘運輸署署長要求司機提交醫療報告而對方拒絕,可以「釘牌」處理,相關體檢安排同時會在駕駛教師牌照中落實。

另外,新修訂建議夜盲症、認知障礙症、患惡性腦腫瘤及有植入式心臟除顫器等司機,不可駕駛商用車,僅在通過醫學評估情況下可考慮保留或簽發私家車車牌,並研究引入「模擬駕駛測試」。不過政府亦強調,收緊措施不一定會大幅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率。有關措施計劃於明年第三季落實。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早前表示,由於商用車多涉及大型車輛、在道路時間更長,故要求更嚴謹。她稱會考慮立法會議員意見,包括研究由地區康健中心提供體檢,以及65歲至70歲若符合某些準則,或可不需體檢太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