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秘】不肖之徒為功名不擇手段 古代如何處理科舉冒籍亂象

撰文:林君穎
出版:更新:

山東省日前傳出多起農家子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件,在內地網絡引起軒然大波,高考公平性再次引起大眾關注。
其實,冒名參加考試,在古代的科舉中亦屢見不鮮,而此類行為也是朝廷嚴查的對象。「冒籍」考生一旦被發現,將面臨極為嚴厲的處罰。

古今中外,考試都必須確認考生的身份,清代也一樣,不過主要通過個人所屬的戶籍來判定,因此清代科舉冒名頂替,稱為「冒籍」。有鑑於人口流動普遍,清代科舉設有分區配額與原籍應試。清代童試的學額(學校生員名額)主要分配至府州縣學,而鄉試、會試的中額(考中科舉錄取配額)則分配至各省。無論是學額還是中額,都會在分區定額這一基礎上再為某些特殊考生群體配置專額的情況。

對窮苦、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來說,教育是他們少數能夠翻身的機會。不過近日中國大陸山東省傳出多起農家子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引起輿論撻伐。(新華社)

不過分區配額主要還是依據各省文風高下、賦税輕重與人口多寡而定,對於偏遠省份的學額與中額的配置往往有特別的待遇。在童試與會試階段,主要依照分區保障、分省取人為優先。不過到殿試階段,則採擇優錄取,不再依照分區配額保障,因鄉會試已顧及地區利益前提下,殿試應公平依據考生實力挑選人才。由於清代南北方的經濟文化發展不均,在科舉錄取相對固定人數下,南方的考生要面對比北方更激烈的競爭環境,因此多會冒籍來考取功名。

原籍應試,即是要求考生在本身所屬的戶籍與原籍所在地參加考試,若沒有遵守,只要違反其中一項,就會變成冒籍應試。但實際情況是,在童試的各級考試中,均存在原籍應試的例外情形,如借考異地、調考。借考異地與調考的考生,仍是以原籍地所屬戶及類別報考,且多數情況下也依原籍地學額錄取,只是考試地點並不在原籍地。另外清代科舉考試又存在着針對流動人口實行的「寄籍應試」。

為了金榜題名,明清兩代很多讀書人考到白髮蒼蒼,仍是一介童生。圖為台「中研院」史語所館藏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的武進士榜單(大金榜)。(Facebook@中央研究院Academia Sinica)

寄籍應試,是指某一考生或其祖父、父親落戶至原籍之外的地區超過20年,且在寄籍地有房產、田產,或已在當地安葬有祖父、父親的墳墓,以茲證明落籍。基本上,寄籍應試的考生一般都以「無原籍可歸」為前提,考前需通過當地官府向上呈明其為寄籍應試,就能在寄籍地應考,否則即使前述都有達到要求,若沒有官府的證明,也會被判定為冒籍應試。

有這麼多應考方式,可以想見清代冒籍考試有多普遍。嘉慶二十二年(1543)禮科給事中陳斐,就以順天鄉試生員多冒籍上奏:「其中奸宄之徒,或因家居之時,恃方作奸,敗倫傷化,削籍為民,兼之負累亡命 ,變易姓名,不敢還鄉者,有之;或因本地生儒眾多,解額有限,窺見他方人數頗少,逃學入京,結投鄉里,交通勢要,鑽求詭遇,有之;或以順天鄉試,多四海九州之人,人不相識,暮夜無知,可以買託代替者,有之。一遇開科之歲,奔走京城,尋覓同姓,假稱宗族,賄囑無恥,拴通保結,不得府學,則謀武學;不得京師,則走附近,不得生員,則求儒士,百孔營求,冀遂捷徑」,冒籍的手段可謂花樣繁多,這些目的皆在為了進士及第的那一天。

廣東貢院的號舍,攝於1873年。(維基)

由於冒籍情況實在太過嚴重,因此在順天府(今北京市)舉行的考試,還專門設置了審音御史,即在考場審查考生的方言來判斷該考生是否有冒籍的行為,並採取相當嚴厲的冒籍應考處罰。《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載:

生童有籍貫假冒,姓系偽謬者,不論已未入學,盡行斥革,仍將廩保懲黜。若有中式者,在內科道,在外撫按,核實題參,革去舉人,發回原籍當差。如另有刑喪過犯,詐偽夤緣等情,依律治罪。如祖父入籍在二十年以上,墳墓田宅俱有的據,取同鄉官保結,方許應試。已中科甲,優免戶田,亦不得於祖籍、近籍重迭混免。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

代表清廷要求各地遊學士子回原籍應試,若有冒籍者,一律革去功名、拔除官職,發回原籍後継續服勞役。

不過,「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的誘惑實在太大,為了功名利祿的美好前程,許多人還是選擇鋌而走險,故冒籍仍舊屢禁不止,除非牽涉到錢財。民初教育家張謇(1853-1926年)在著作《嗇翁自定義年譜》中提及年少考取秀才時,父親曾花錢幚他冒籍考試:「幼時曾誤受塾師之誘,假報鄰縣籍貫入學,即飽受要挾欺詐,耗資千金,幾至破家。最後不得不向學政(提督學政,為清代主管地方文化教育的官員)自首」,這次考試不僅讓張謇傾家蕩產,也讓他吸取教訓,最後在41歲(光緒二十年恩科,1894年)時終於高中狀元。

明代繪畫中所描繪的殿試。(維基)

除了京師考試冒籍情況氾濫外,有應試特殊待遇的省份也常有冒籍情形。清廷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決議將台灣收入版圖、隸福建省管轄,其科舉考試即按照福建的規定執行,不過台灣士子於福建鄉試中還設有應試保障名額。由於《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只要求台灣有田產入籍者在鄰里結狀後即取得應考資格,讓不少泉州、漳州士子為了考取功名,跨海赴台冒籍應考。例如考中乾隆二十二年(1757)台灣籍文進士的王克捷,由於其出生在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幼年才隨父親赴台,在諸羅縣(今嘉義市)居住,有冒籍之嫌,故一般認為首位「開台進士」是在台灣土生土長,於道光三年(1823)進士登科的鄭用錫(1788─1858年)。

直到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科舉前,清廷依然沒有杜絕冒籍應試。除了因古代尚未有今日便利的科技,能夠方便官府審查考生應考資料外,也與各省經濟文化發展不均、民眾投機取巧的心理有密切關係。過去新聞常見的「高考移民」,加上近日山東省傳出多起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除了盼望政府相關單位勿枉勿縱、一查到底,還受害者一個公道外,也需要從制度層面改革,避免再有冒名頂替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