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場】從湖北書記到舒蘭書記 中共官場問責機制生變

撰文:孫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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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5月15日深夜發佈消息,因吉林省舒蘭市出現聚集性疫情,決定免去李鵬飛的舒蘭市委書記職務,吉林市副市長張靜輝兼任舒蘭市委書記。這是中國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以來,第三位被免職的地方黨委主官,其背後體現的是中共官場問責機制的變化。

在這場疫情中,疫情重災區湖北以及武漢官場,因疫情防控不力有多個官員被罷免。包括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武漢市委書記馬國強,以及湖北衛健委書記張晉和湖北衛健委主任劉英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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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背後的邏輯是:權力越大,責任越大。

對比可知,在此之前,中共官場的問責,通常發生在行政主官層面。2003年沙士(SARS,內地稱「非典」)疫情期間,因處理疫情不當,被免職的是時任衛生部長張文康、北京市長孟學農等官員。

孟學農這位「倒霉」的正部級高官,還曾因為山西臨汾市發生的礦難,二次被免職,當時他的職位山西省長。

2003年,時任北京市長孟學農因處置疫情不當被免職。(資料圖片)

2018年,吉林長春長生疫苗問題事件震驚中國社會,也引發高層震怒,掀起「最嚴」問責風暴。

據官方通報顯示:此次處罰的吉林地方的官員有4位,分別是吉林省副省長金育輝,吉林省政協副主席李晉修(曾任吉林省副省長),吉林長春市市長劉長龍,這3人分別被免職、責令辭職和引咎辭職;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姜治瑩(曾任長春市長),被要求做深刻檢查。

涉及中央層面的官員為中國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畢井泉,他被要求引咎辭職;中國國家藥監局局長焦紅被要求做深刻檢查。

從上述問責中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層面被問責的,包括長春市長以及前市長等,均為行政主官,並未涉及黨委主官。這在很長時間之內,是中共官場問責的慣例。

吉林省副省長金育輝因疫苗問題被處分。(資料圖片)

今次因新冠肺炎疫情應對不力被免職的官員,不同以往,觀察家注意到,湖北官場被免職的主要是當地黨委「一把手」——蔣超良是湖北官場因疫情發空不力被罷免的最高級別官員,馬國強則是湖北省會城市武漢的黨委「一把手」。直至此次的舒蘭市委書記李鵬飛。

對於此中邏輯,《多維新聞》曾分析稱,在中國的政治制度中,「黨的領導」是高於一切的金科玉律。《多維新聞》指,以往除了毛澤東不曾諱言外,改革開放30年來,這一鐵律往往都是隱藏在台面下運行;近年來中國整體向社會主義傳統價值觀的迴歸,特別是隨着「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被不斷強化,「黨的領導」的強化背後,也意味着所擔的責任更大。

投射到中共官場以及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中,湖北省委書記、武漢市委書記以及吉林舒蘭市委書記承擔防控不力的責任,其背後的邏輯也就十分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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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對失職失責、危害較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根據情況採取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措施。」

免職,是中共體系內部的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措施,說明失職失責、危害較重,不適宜擔任現職。

「在黨的領導下,只有黨政分工、沒有黨政分開,對此必須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在2017年中國兩會期間,一向以敢言著稱的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中共十九大前的最後一屆兩會定調中共黨政關係。

從「黨政分開」到「黨政分工」,一字之差,所揭示的卻是中共黨政關係變局。可以看作是,習近平時代對於對長久以來黨政關係問題的終極回答。

在上述場合,王岐山還說「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以及法院和檢察院,在廣大群眾眼裏都是政府」。按此邏輯,對廣大民眾來說,黨政以及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其實都是「廣義政府」的一部分,很難分得開。

在這樣的邏輯之下,「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發生重大執政失誤或重大事故,權力更大的黨委書記被問責,也就順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