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法整風」將對付哪三類「害群之馬」?

撰文:趙觀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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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中央政法委舉行「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部署試點工作,並已選定多地政法機構及監獄作為試點單位,時間為今年7月至10月。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辦公室主任陳一新表示,教育整頓試點是一項「緊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務」,銳意「在全國政法系統開展一次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濁揚清式的『延安整風』」。

干預司法為「頑瘴箇疾」之首

就動員會的官方通稿,觸及實務層面的主要是「六大頑瘴痼疾」,亦即從政法系統林林種種的問題之中,指明需要「集中整治」的害群之馬。

雲南昆明惡霸孫小果獲死刑後「亡者歸來」變身夜店大亨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最終孫小果於2月被執行死刑。(資料圖片)

第一類是干預司法,違反2015年頒布的「三個規定」,管制的範圍不限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另還包括領導幹部、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等等。

第二類是捲入利益衝突,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參股借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第三類是瀆職失職,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以及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

孫小果案成「公檢法合作」典型

為時七八年,中共的反腐打貪延伸至基層前線,繼而促成全國掃黑除惡,旨在消除地方上「官商黑共治」的局面,其間又發現政法系統作為「保護傘」而深陷其中,於是乎推行政法整風以進一步瓦解黨政系統內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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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輪政治動員都有用來提綱挈領的「典型案例」,而孫小果案則通用於掃黑除惡和政法整風。事緣雲南惡霸孫小果於1994年因輪姦罪成,被判監3年,其後獲准保外就醫而避免入獄,到了1997年他再次因強姦和故意傷害罪成而被判死刑,不過卻憑藉「發明專利」而多次減刑,出獄後搖身一變成為夜場大佬。

官方「中國新聞網」就指出,孫小果可以逍遙法外多年,全靠省級政法系統多權合作,包括雲南省高級法院、雲南省公安廳、司法廳、昆明市中級法院、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雲南省監獄機關等等。大概根據這宗集大成的案件,官方才度身訂造出上述三種的「害群之馬」。

政法系統只是貪腐運作一環

孫小果現已伏法,涉事公職人員亦一一被追究責任,但「典型案例」卻不只一宗,而國民所關心的管治問題亦不止於此。不談私下通報武漢疫情而被公安訓誡的醫護人員,也不講2016年於北京涉嫖娼及拒捕後離奇死亡的雷洋,單講近月山東多宗冒名頂替學籍及公職的案件,就可看到政法系統只是貪腐運作其中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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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官方公布的懲處名單,外界發現要頂替一個人的身份和資格,整套操作可於市轄區一級完成,其中負責戶籍核對和變更的公安機關當然至關重要,但要完成得到整盤「生意」,還是要接收頂替者的相應行政機關主導和參與其事,另外還少不了隻眼開隻眼閉的監察機關。

政法整風是全國級別的大計劃,為期超過1年半,預計於2022年第一季完成,但觀乎反腐打貪的複雜程度,以及利益集團的盤根錯節,相信未來還會有更多不同類型的政治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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