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是「男人獎」?歷年女性獲獎僅佔整體6% 遴選機制惹爭議

撰文: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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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諾貝爾獎從10月4日起陸續公布獲獎名單,但這個舉世矚目的獎項近年因得主的性別比例嚴重失衡而引發爭議。自1901年首度頒發以來,超過900位個人得主中,居然僅有57名女性曾獲諾貝爾桂冠加冕,約佔6%,科學領域的女性獲獎者更是鳳毛麟角。#MeToo運動在2017年延燒至諾貝爾文學獎的遴選單位瑞典學院,更導致當年文學獎延後一年頒獎,在性醜聞風暴餘波盪漾下,諾貝爾獎遴選機制也再度面臨檢視。今年的諾貝爾頒獎典禮上是否能看見女性身影,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編按:根據諾貝爾網站最新資料,1901至2021年間,有58位女性得獎。)

科學領域 女性缺席

細究諾貝爾獎各獎項的性別比例,這57名躋身最高榮譽殿堂的女性,大部分是獲頒和平獎(17人)及文學獎(16人),化學獎及物理學獎分別只有7名、4名女性得主。自1968年起增設的經濟學獎,只有美國政治學家歐斯壯(Elinor Ostrom)與美國經濟學家杜芙若(Esther Duflo)分別在2009年與2019年成為女性獲獎者。

諾貝爾獎科學類獎項得主的性別差距如此巨大,有論者認為是女性在高等科學領域的代表性本就不足,美國物理聯合會(AIP)2014年曾表示,在物理學正教授的層級,只有10分之1由女性學者擔任。但也有人批評關鍵在於由終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s)所把持的提名機制,鼓勵女性投入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的英國組織「Stemettes」的創辦人伊瑪費頓(Anne-Marie Imafidon)說:「這些人並沒有把女性視為潛在的提名對象,而假定女性是『負責記筆記且很快就要去生小孩的人』。」

至2015才有首位華人女性獲獎 點圖放大瀏覽歷年部分得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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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獎得主清一色男性 是女性物理學家不夠格?

攤開歷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得獎名單,100多年來216位得主中,僅4位女性列名其中,分別是1903年獲獎的瑪麗亞.斯克沃多夫斯卡—居禮(Marie Skłodowska-Curie,通常稱為瑪麗・居禮或居禮夫人)、相隔50年後於1963年得獎的德裔美籍物理學家格佩特—梅耶(Maria Goeppert-Mayer),自此之後超過半世紀的時間,再沒有任何女性能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殊榮,直到加拿大科學家史崔克蘭(Donna Strickland)與美國天文學家吉茲(Andrea Ghez)分別在2018年與2020年摘下桂冠。

《美國物理學會》(American Physical Society)曾在2013年撰寫一篇題為〈十二月:女人與諾貝爾物理學獎〉(December: Women and the Nobel Prize in Physics)的報導,介紹在這個陽剛的科學領域中因性別而不受青睞,與獎項失之交臂的優秀女性物理學家。文中所提及的遺珠之憾,包括發現暗物質的天文學家薇拉・魯賓(Vera Rubin)、曾三度獲提名的「原子彈之母」邁特納(Lise Meitner),而被稱為「中國居禮夫人」的吳健雄即便成就卓著,1957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桂冠,也只落到其同事李政道與楊振寧頭上。

「居禮夫人」的正名爭議在近日在國內引發論戰,提到女性諾貝爾獎得主,第一個出現在腦海的身影就是瑪麗.居禮。儘管她的成就如今無庸置疑,但她在研究上的貢獻最初仍得由男性認可才算數——1903年,在瑪麗的丈夫兼同事皮耶.居禮(Pierre Curie)明確表態,除非瑪麗和他一同獲獎,否則他將拒絕領獎的堅持下,才讓瑪麗.居禮寫下歷史新頁,成為史上首位獲得諾貝爾獎(1903年獲物理學獎)、更是目前唯一1位擁有兩座諾貝爾獎的女性(1911年獲化學獎)。居禮夫婦共同發現了放射性元素「鈽」和「鐳」,開創的放射性研究對後世影響深遠,兩人的女兒伊雷娜.居禮(Irène Joliot-Curie)延續父母的衣缽,從事對放射性元素的研究,在1935年和丈夫共同獲頒諾貝爾化學獎,也和母親成為史上唯一一對諾貝爾得主母女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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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世界的女性

縱使進展緩慢,諾貝爾獎的女性得獎人,確實呈現逐漸增加的趨勢,以每20年來計算,從1901年至1920年共4名得主,到了2001至2017年,已增加至19名。2009年有5位女性獲獎,是史上最多的一年。雖然大多數獎項仍由西方白人男性所囊括,但近年來,尤其在和平獎的頒發,獲獎者所屬的族群或性別都更加多元。伊朗人權律師希琳.伊巴迪(Shirin Ebadi)在2003年摘下諾貝爾和平獎桂冠,是史上第一位獲得諾貝爾獎的伊朗人與穆斯林女性,伊巴迪畢生為伊朗的人權、女權、兒童權益奔走,更在2009年遭政府強制沒收獎座,被迫流亡英國至今。2011年,發起賴比瑞亞婦女和平運動的葛波薇(Leymah Roberta Gbowee)和同樣來自利比利亞、成為首位非洲國家民選女總統的瑟利夫(Ellen Johnson Sirleaf),以及也門人權活動者卡曼(Tawakkul Karman),三人共同以「非暴力抗爭的方式爭取女權及參與和平建設」的理由榮獲和平獎肯定。

2014年,在巴基斯坦推動女性受教權的少女鬥士瑪拉拉(Malala Yousafzay)獲頒和平獎,以17歲之齡成為史上最年輕的諾貝爾獎得主。而中國的屠呦呦則從傳統中藥方內發現抗瘧疾藥「青蒿素」,以瘧疾研究的貢獻在2015年榮獲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成為首位亞洲及華人女性自然科學類諾貝爾獎得主。但在2016年、2017兩年間,女性諾貝爾獎得主卻迎來掛零的尷尬局面。諾貝爾獎基金會副主席漢森說:「我殷切盼望有更多女性被提名,好讓她們能被列入考慮。」他表示,諾貝爾獎基金會已經寫信要求提名人,確保在提名時不會有人因性別或族裔、國籍而被埋沒,期盼在明年有所改善。

瑞典學院爆性侵醜聞 文學獎暫停頒發

2017年11月,18名女性受到「我也是(#MeToo)」運動的啟發,公開指控瑞典學院(Swedish Academy)院士弗羅斯滕松(Katarina Frostenson)的丈夫阿爾諾(Jean-Claude Arnault)在1996年至2017年多次性侵得逞,並利用權勢與人脈要脅,逼迫受害者噤聲,受害人包括瑞典學院成員及家屬。在這起性醜聞爆發後,為了抗議瑞典學院的消極作為,3位瑞典學院院士在4月宣布辭職,弗羅斯滕松與瑞典學院常務秘書長丹紐斯(Sara Danius)也在同月宣布辭職。

瑞典學院自1901年起負責評定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依照規定,每年由其中5名院士組成諾貝爾文學獎評委會,負責篩選當年度得獎者名單,最後交由18名院士全體投票決定,至少有12名院士參加投票才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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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風傳媒》授權轉載,原文:諾貝爾「男人獎」?歷年僅57位女性獲獎……2021年諾貝爾獎女力能否現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