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致命威脅?英國禁養美國大型惡霸犬掀激辯

撰文:羅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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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早前接連發生兩宗涉及「美國大型惡霸犬」(American bully XL)襲擊後死亡或重傷事件。首相辛偉誠(Rishi Sunak)15日表示,該犬種對社區構成威脅,宣布會在今年底前禁養這種狗隻。然而,當局的做法隨即引起當地社會不少的爭論,支持和反對聲音此起彼落……

美國大型惡霸犬,是比特鬥牛犬和斯塔福德郡梗(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以及其他犬種的混種而成,於2014年被引入英國;之所以被命名為「惡霸犬」,主要因為牠最初被用於鬥牛等血腥運動,且其肌肉發達,骨骼結構比鬥牛犬更重。雖然比特鬥牛犬在英國屬非法的,但美國大型惡霸犬被視為比特鬥牛犬的遠親,故未被禁止飼養。而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間,此一犬種的受歡迎程度呈現爆炸式增長,不少英國人爭相購買或領養這種狗。

隨着美國大型惡霸犬的數量增加,涉及牠的襲擊事件近年亦屢見不鮮。2021年,10歲男童利斯(Jack Lis)於英國威爾斯凱爾菲利(Caerphilly)的朋友家中被一隻美國大型惡霸犬襲擊身亡。今年9月,11歲女童波恩(Ana Paun)於9日在伯明翰(Birmingham)被有美國大型惡霸犬血統的狗襲擊而受重傷;五日後,52歲男子普賴斯(Ian Price)在沃爾索爾附近被兩隻美國大型惡霸犬襲擊,送院後不治。

辛偉誠指「這事不是由少數缺乏訓練的狗引起,它是一種行為模式,而且不能繼續下去。」上周五表示,將指示政府隨步禁止在英國飼養該品種犬隻。

辛偉誠日前下令警方和專家對此一品種進行法律定義,以便根據《危險狗隻法》來禁養美國大型惡霸犬。(Reuters)

雖然,美國大型惡霸犬僅佔全英所有狗隻的1%,但據主張禁售、禁養大型惡霸犬的倡議團體「惡霸犬觀察」(Bully Watch)表示,英國接近一半的襲擊報告事件均是由牠們引起的。該組織指出,自2021年以來,美國大型惡霸犬在英國已造成多達14人死亡,且強調資料並不完全準備,並非所有被狗咬傷的事件都有記錄。

辛偉誠經已下令警方和專家對此一品種進行法律定義,以便根據《危險狗隻法》(Dangerous Dogs Act)來禁養美國大型惡霸犬。該法現時適用於英格蘭、威爾斯和蘇格蘭。不過,當局表示不會對狗隻進行大規模捕殺。英國首席獸醫官Christine Middlemiss指出,現有的美國大型惡霸犬狗主必須對他們的狗隻進行登記,並採取一些措施,比如讓牠們在公共場合戴上口罩等。

美國大型惡霸犬為比特鬥牛犬和斯塔福德郡梗以及其他犬種的混種而成,於2014年被引入英國。(Wikipedia)

禁狗做法源自1991年 針對格鬥犬做法普遍

事實上,英國並非首次禁養特定犬種。早於1991年,因應國內發生一連串涉及某些犬種的狗隻襲擊事件後,當局便推出了《危險狗隻法》,目前,包括阿根廷多哥犬(Dogo Argentino)、巴西菲勒犬(Fila Brasileiro)、比特鬥牛犬(Pit Bull)、日本土佐犬(Tosa)在內的四種犬種被列入非法犬種名單,任何擁有、出售、飼養或遺棄牠們的人都將承擔後果。此外,當局於2014年又將針對狗隻襲擊的最高監禁刑期大幅提高;如果狗隻咬死人,狗主將面臨14年的最高監禁刑期,咬傷人的最高監禁刑期則為5年。

類似禁令在世界各地亦十分普遍,尤其是針對比特鬥牛犬、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等危險犬隻。舉例,法國、土耳其、阿聯酋將危險犬隻列為非法;而在包括愛爾蘭在內的其他國家,則對危險犬種有嚴格的規定,如在公共場合必須為狗隻戴上口罩,並用短於兩米的繩子牽引等。不過,各國對危險犬隻的定義不一,涵蓋的犬隻種類或有不同。

而在各類危險犬類之中,比特鬥牛犬被稱為「兒童的頭號殺手」,被列入危險犬隻的情況最為普遍;法國、德國、丹麥、挪威、波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士、羅馬尼亞和土耳其均禁止或限制飼養。

比特鬥牛犬是各國常禁的犬種之一。(Getty)

在整個歐洲,只有兩個國家沒有明確禁止任何犬類,就是芬蘭和愛爾蘭。前者是有名的愛狗國家,對進口或飼養任何犬種均沒有限制。不過,該國還是制定了一些有關養狗的規則和條例,如養狗必須牽繩,禁止與狼雜交飼養狗種等;後者雖也沒有法律禁止進口或飼養任何犬種,但限制飼養11種犬種,主人必須遵守特定的規則,且只有16歲以上的人才能牽領相關犬類。

據World Animal Foundation估計,全球每年約有1億人受到狗隻攻擊。雖然大多數事件只是造成輕微傷害,但被失控的狗隻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死亡的事件卻有上升趨勢,除了英國,匈牙利、法國、羅馬尼亞和波蘭最為嚴重。有分析相信,英國今次宣布禁養美國大型惡霸犬,或有可能引起其他歐洲國家的效仿,被更多的歐洲國家列為禁犬。

愛爾蘭和芬蘭是歐洲少數沒有明確禁止任何犬類的國家。(Getty)

「格鬥犬只會打架」的代價?

縱使在多國狗咬人事件持續增加的情況下,英國這項立法依然引起了不少爭議。撇開法律界認為《危險犬類法案》是一部混亂的法律,對禁止飼養的犬種定義不清的問題不說,正反的意見仍舊爭論不休。

英國狗會(The Kennel Club)認為,沒有任何品種的狗天生就具有危險性,該會批評《危險狗隻法》根本沒有解決狗襲擊事件背後的真正原因,即「不負責任的狗主人將狗訓練得具有攻擊性或沒有對狗進行適當訓練」。組織重申,「我們堅信,取消針對特定犬種的立法有助減少這些犬隻的吸引力,也會減少虐待動物的案件。」

有動物專家也指出,試圖將狗隻攻擊行為歸咎於特定犬種是非常困難的,許多科研結果也表明,狗的行為更多地是受其教養而非天性的影響。英國獸醫行為醫學教授Daniel Mills批評,認為某些犬種比其他犬種更容易出問題的說法「過於簡單化了,既吸引眼球,又於事無補」。他強調:「雖然偶爾會發生無緣無故的襲擊事件,但絕大多數的狗襲擊事件都是由於不負責任的養狗行為、不負責任的主人行為或不負責任的圍狗行為造成的。」

不過,支持立法的人士則對辛偉誠的舉措表示歡迎。美國大型惡霸犬觀察組織、危險犬隻循證監管運動(Campaign for Evidence Based Regulation of Dangerous Dogs,CEBRDD)等組織聲稱美國大型惡霸犬種「對公眾健康構成了明顯的威脅」。組織代表Lawrence Newport說:「尋回犬可以尋回,指標犬可以指示獵物的方向,格鬥犬只會打架,我們發現這讓我們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Carri Westgarth建議,社會應齊心協力解決不良的飼養方法。(University of Liverpool)

利物浦大學(University of Liverpool)人獸互動學教授Carri Westgarth則擔心,新品種有可能會簡單地填補禁養美國大型惡霸犬的空缺。她建議,比禁止特定犬種更好的辦法是齊心協力解決不良的飼養方法,例如加強關於如何與狗進行安全互動的教育、避免採取懲罰性的方法、以及引入社會規範,如永遠不要讓孩子單獨與狗在一起等。

由此來看,禁養美國大型惡霸犬的決定也許並不是個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英國當局有責任認真面對和處理問題,不應只針對特定犬種,否則若干年後恐怕也很可能有另一危險犬種再度引起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