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學城逾50名作家被捕:寫黃文比強姦罪還重?法律攻防戰開啟
時隔半年,網絡耽美文學作者被跨省抓捕事件又一次在中國互聯網上掀起波瀾。不同的是,這一回有多名律師和法律學者挺身而出,表明願為被捕作者提供法律援助。
上周以來,多名成人文學網站「海棠文學城」耽美作者在微博密集發文,自述近期被甘肅蘭州警方跨省傳喚的經歷。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
耽美作品是以男性間愛情為主題的文學作品。隨著中國大陸近年加強對耽美作品的審查,不少大陸寫手轉向服務器設在台灣的「海棠文學城」發表作品。
去年12月,曾有一批海棠作者及家屬發帖求助,指他們被安徽績溪縣執法機構跨省抓捕。當時有文章統計稱,逾50名網文作者自去年6月起因涉嫌「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捕,兩名海棠文學城經銷商則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捕。
半年後,抓捕網文作者的執法機構所在地從安徽績溪變成甘肅蘭州。從近期發佈的帖子來看,本輪被捕作者主要是20多歲的年輕女性,多數人獲利微薄,其中甚至包括免費開放文章閱讀、未通過作品盈利的作者。
網名「似錦的似錦」的海棠作者寫道,因為出身貧寒,她童年時被轉賣過兩次,原本想通過寫作替養父母分擔經濟壓力,沒想到4000多元(人民幣,下同)稿費卻成為犯罪證據。另一名作者則稱,她寫文僅獲利2000多元,「來回(蘭州)機票就花完了」。
年僅20歲的作者「記得披馬甲」說,她在海棠寫文一年獲利2萬元,前往蘭州到案受查的路費,都是靠賣平板電腦、遊戲賬號緊急湊出來的,身上只剩300多元;在網上發帖是為了借錢退贓,「這樣至少可以減輕判刑」。
近兩年中國經濟復蘇乏力,地方政府財政吃緊,通過「遠洋捕撈」式異地執法創收的現象屢見不鮮、飽受詬病。
微信公眾號「水瓶紀元」整理的信息顯示,去年被安徽司法機構定罪的耽美作者中,海棠頭部作者「遠上白雲間」的罰金高達184萬元,由於積極退贓,她被判四年半徒刑;而部分未能籌到資金退贓的作者,則被判五年半或更長刑期。
與安徽績溪警方根據獲利金額區分刑責不同,蘭州警方針對無償寫作或僅獲微薄打賞的作者,也以「為平台引流、構成整體牟利」為由追責,引發更激烈的輿論反彈。
對當局趨利執法的不滿和對作者身世境遇的同情,令海棠作者被捕案再度引發輿論關注,多條相關微博獲得數萬次轉發。更有人再次呼籲,應重新審視已經滯後於時代的法律條文。
判罰法條是否滯後於時代?
這不是耽美網文作者第一次因文獲罪。早在2018年,筆名「天一」的耽美作者就因「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10年半徒刑及5萬元罰款,當時就曾引發輿論質疑刑期過重。
中國《刑法》第363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在2004年出台的法律解釋,構成上述犯罪條件的標準之一,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1萬次以上」。最高法和最高檢在2010年出台的第二份法律解釋中,將點擊數門檻從1萬次降至5000次。如果數量和數額達到規定標準五倍以上,應認定為情節嚴重,達到25倍以上則是情節特別嚴重。
河南懷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一婕發文指出,上述法條生效時網絡並不發達。在互聯網高度普及的今天,1萬次或5000次的點擊量已難以視為衡量影響力的高門檻。「用舊規定動不動判個幾年甚至10年往上,這對作者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趙一婕同時指出,作者的「違法所得」直接來源於讀者,而成人文學網站的讀者並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我不覺得有自行判斷思考能力的成年人,看了幾篇po文之後就違法犯罪」。
不少為海棠作者鳴不平的網民,都曾引述一名海棠讀者的質問:「警察和法官可以替我們讀者‘受害’嗎?一場除了被告,無人受害的犯罪,到底是一種怎樣的罪行?」
令女性網民尤為不滿的是,近年發生的部分強姦、猥褻案件,對受害者的傷害和社會的負面影響顯而易見,最終獲刑卻比網文作者更輕。
今年3月,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法院對與不滿14歲幼女發生性關係的兩名嫖客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和兩年10個月。宣佈判決內容的微博被轉發超過5萬6000次,熱轉評論諷刺道:「寫本小黃書也得(判)八年呢……真實強姦犯倒是逍遙啊。」
網名「法山叔」的微博大V、德禾翰通成都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昆蔚對此點評,海棠系列案件從去年延燒至今,牽涉作者眾多,但社會危害性不大,涉案金額極低。檢方完全可以從刑法謙抑性出發,對情節輕微、真誠悔改的,依法酌定不訴;「又何必批量起訴,力求給這麼多人留下刑事案底,給社會帶來巨大不穩定性」。
法律界人士伸出援手
隨著「海棠案」輿情持續升溫,更多法律界人士向被捕網文作者伸出援手。
除了趙一婕,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律師薛紅玲,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律碩士金宏偉等業者都在第一時間發聲,表示願為受影響作者提供法律援助。
此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仝宗錦、陳碧,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宏等法律學者也加入支援海棠作者的隊伍。趙一婕星期一(6月2日)在微博更新,目前中國各地上百名律師都加入支援群組,有意協助受影響作者。
根據上述業內人士的聯合聲明,援助方式包括為涉案人員及其家屬提供與案件相關的法律咨詢、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提供辯護,以及為已承接該案的律師提供法律意見等。
發佈聲明的微信公眾號「念茲集」,也以截圖形式引述了陳碧對這類案件的看法,指如果律師把問題推脫為「司法解釋就是這樣規定的」,不僅當事人會因此犧牲重大權利,他們的親友也會對法律的公正喪失信心,「久而久之,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就會受影響」。
薛紅玲也發帖稱,援助海棠作者並非預設她們無罪,而是瞭解到蘭州警方在刑事追訴過程中,於程序、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方面存在值得關注的問題。她說,律師們將依法依規開展辯護工作。「若當事人有罪,則力求罰當其罪;若確實無罪,則堅決進行無罪辯護。」
越來越多專業人士的援助,能否扭轉涉案網文作者的判決,甚至推動相關法律修訂?有網民對此懷抱高度期待,但理論落地到現實,往往需要走更長的路。
這場由互聯網女性亞文化寫作引發的輿論風暴,不僅挑戰中國現行法條的時效性,也觸及如何判定內容平台與個人作者間的責任大小、怎麼劃分文學表達與淫穢色情之間的界限、文藝作品是否應引入分級制度等長期懸而未決的課題。
可以確定的是,輿論的聚焦和業界的聲援,讓因文獲罪的小眾作者得以被大眾看見和感知。接下來,會有更多人關注她們的命運何去何從。
海棠作者「似錦的似錦」發文稱,20年來頭一次坐飛機,是去蘭州公安局接受調查。(微博截圖)
年僅20歲的作者「記得披馬甲」說,她在海棠寫文一年獲利2萬元,前往蘭州到案受查的路費,都是靠賣平板電腦、遊戲賬號緊急湊出來的,身上只剩300多元;在網上發帖是為了借錢退贓,「這樣至少可以減輕判刑」。
近兩年中國經濟復蘇乏力,地方政府財政吃緊,通過「遠洋捕撈」式異地執法創收的現象屢見不鮮、飽受詬病。
微信公眾號「水瓶紀元」整理的信息顯示,去年被安徽司法機構定罪的耽美作者中,海棠頭部作者「遠上白雲間」的罰金高達184萬元,由於積極退贓,她被判四年半徒刑;而部分未能籌到資金退贓的作者,則被判五年半或更長刑期。
與安徽績溪警方根據獲利金額區分刑責不同,蘭州警方針對無償寫作或僅獲微薄打賞的作者,也以「為平台引流、構成整體牟利」為由追責,引發更激烈的輿論反彈。
對當局趨利執法的不滿和對作者身世境遇的同情,令海棠作者被捕案再度引發輿論關注,多條相關微博獲得數萬次轉發。更有人再次呼籲,應重新審視已經滯後於時代的法律條文。
判罰法條是否滯後於時代?
這不是耽美網文作者第一次因文獲罪。早在2018年,筆名「天一」的耽美作者就因「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10年半徒刑及5萬元罰款,當時就曾引發輿論質疑刑期過重。
海棠文學城頭部耽美作者「天一」案二審現場。(視頻截圖)
中國《刑法》第363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在2004年出台的法律解釋,構成上述犯罪條件的標準之一,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1萬次以上」。最高法和最高檢在2010年出台的第二份法律解釋中,將點擊數門檻從1萬次降至5000次。如果數量和數額達到規定標準五倍以上,應認定為情節嚴重,達到25倍以上則是情節特別嚴重。
河南懷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一婕發文指出,上述法條生效時網絡並不發達。在互聯網高度普及的今天,1萬次或5000次的點擊量已難以視為衡量影響力的高門檻。「用舊規定動不動判個幾年甚至10年往上,這對作者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趙一婕同時指出,作者的「違法所得」直接來源於讀者,而成人文學網站的讀者並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我不覺得有自行判斷思考能力的成年人,看了幾篇po文之後就違法犯罪」。
不少為海棠作者鳴不平的網民,都曾引述一名海棠讀者的質問:「警察和法官可以替我們讀者‘受害’嗎?一場除了被告,無人受害的犯罪,到底是一種怎樣的罪行?」
令女性網民尤為不滿的是,近年發生的部分強姦、猥褻案件,對受害者的傷害和社會的負面影響顯而易見,最終獲刑卻比網文作者更輕。
今年3月,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法院對與不滿14歲幼女發生性關係的兩名嫖客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和兩年10個月。宣佈判決內容的微博被轉發超過5萬6000次,熱轉評論諷刺道:「寫本小黃書也得(判)八年呢……真實強姦犯倒是逍遙啊。」
網名「法山叔」的微博大V、德禾翰通成都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昆蔚對此點評,海棠系列案件從去年延燒至今,牽涉作者眾多,但社會危害性不大,涉案金額極低。檢方完全可以從刑法謙抑性出發,對情節輕微、真誠悔改的,依法酌定不訴;「又何必批量起訴,力求給這麼多人留下刑事案底,給社會帶來巨大不穩定性」。
法律界人士伸出援手
隨著「海棠案」輿情持續升溫,更多法律界人士向被捕網文作者伸出援手。
除了趙一婕,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律師薛紅玲,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律碩士金宏偉等業者都在第一時間發聲,表示願為受影響作者提供法律援助。
此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仝宗錦、陳碧,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宏等法律學者也加入支援海棠作者的隊伍。趙一婕星期一(6月2日)在微博更新,目前中國各地上百名律師都加入支援群組,有意協助受影響作者。
根據上述業內人士的聯合聲明,援助方式包括為涉案人員及其家屬提供與案件相關的法律咨詢、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提供辯護,以及為已承接該案的律師提供法律意見等。
發佈聲明的微信公眾號「念茲集」,也以截圖形式引述了陳碧對這類案件的看法,指如果律師把問題推脫為「司法解釋就是這樣規定的」,不僅當事人會因此犧牲重大權利,他們的親友也會對法律的公正喪失信心,「久而久之,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就會受影響」。
法律學者陳碧在微信發文評論「海棠作者案」。(微信公眾號「念茲集」)
薛紅玲也發帖稱,援助海棠作者並非預設她們無罪,而是瞭解到蘭州警方在刑事追訴過程中,於程序、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方面存在值得關注的問題。她說,律師們將依法依規開展辯護工作。「若當事人有罪,則力求罰當其罪;若確實無罪,則堅決進行無罪辯護。」
越來越多專業人士的援助,能否扭轉涉案網文作者的判決,甚至推動相關法律修訂?有網民對此懷抱高度期待,但理論落地到現實,往往需要走更長的路。
這場由互聯網女性亞文化寫作引發的輿論風暴,不僅挑戰中國現行法條的時效性,也觸及如何判定內容平台與個人作者間的責任大小、怎麼劃分文學表達與淫穢色情之間的界限、文藝作品是否應引入分級制度等長期懸而未決的課題。
可以確定的是,輿論的聚焦和業界的聲援,讓因文獲罪的小眾作者得以被大眾看見和感知。接下來,會有更多人關注她們的命運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