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男友想硬上女友!她揮剪刀反抗變互毆 2人齊捱告判決絕了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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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企圖性侵案。基隆1名水電工向同居女友多次求歡,再次遭拒後強扯對方內褲,甚至咬臉毆打。受害人在危急關頭持剪刀反抗,雙方變成互毆,男友反而受傷,女方事後被控「傷害」罪名。案件經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女被告行為屬正當防衛,判處無罪;至於水電工「強制性交未遂」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年。
向女友求歡不果 試圖強制性交
台媒於今年1月報道,楊姓男子任職水電工,和同居女友交往期間多次求歡,每次均遭到拒絕。案發於2024年4月20日凌晨2時許,楊男在住所再度求歡不果,竟然扯破女友內褲,繼而啃咬和毆打對方左臉,然後試圖強制性交。
取剪刀抵抗變互毆
受害人一邊呼救,一邊掙扎,隨手拿起剪刀反抗,楊男近乎用盡全身力氣,最終未能得逞。直至到同日凌晨近4時,受害人和楊男再次發生口角,她咬傷楊男右手中指,甚至持剪刀揮舞,造成楊男頸肩胸腹和四肢等多處擦傷,2人事後報警求助。
強制性交未遂罪成判囚2年
楊男接受調查時沒有提到性侵一事,聲稱當晚向女友求歡,遭她拒絕後只好外出到超商買啤酒回家。女友原本躺在床上,突然用後腦撞床頭櫃,楊男抓住對方阻止自殘,但女友誤以為他施襲,2人開始爭執,女友不但咬人,而且取出剪刀猛刺,楊男設法將她推開,一直沒有還手。
檢察官經跟進後,控告楊男「強制性交未遂」罪名,基隆地院2025年11月判處楊男2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上訴至高等法院。
女方反被控傷害罪名
至於女方承認持剪刀傷人,強調當時自我防衛免於性侵,檢察官卻認為,楊男求歡不成結束攻擊,雙方後來一言不合互相毆打,造成楊男受傷,女方行為並非完全出於自衛,以涉嫌「傷害」罪名將她起訴。
法官經審理判處女被告無罪
案件在基隆地院審理,法官經審理後指出,女被告深夜和楊男獨處一室,門戶關閉,即使求救,都難以即時獲得救助,女被告孤立無援,持剪刀自我防衛實屬有理有據,加上楊男當晚性侵未遂,女被告必須保持警覺,所以不能讓剪刀落入對方手中,所以判處女被告無罪。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