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17歲女生上學遲到!不滿手機被沒收亮鎅刀 自殘兼割傷2教職員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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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理應準時上學,否則可能受到處分。新加坡1名17歲中學女學生上課遲到,被校務經理沒收手機,她事後打算取回不果,用鎅刀自殘和割傷對方,傷者立即通知訓導主任增援。主任聞訊趕至後,嘗試說服女學生交出鎅刀,但她情緒激動不肯就範,又趁主任通知其他人之際將他割傷,校方只好報警求助。女學生事後捱告,在庭上認罪,法官將於今年3月宣判刑罰。
涉事女生未滿18歲 媒體不得報道身份
當地媒體於今年1月報道,事件發生在2025年4月28日,現場是新加坡1間中學,由於女被告只有17歲,受到法律保護,媒體不得公開被告名字或任何會洩露被告身份的資料。
遲到被沒收手機
被告當日早上7時45分才踏入校園,校務經理發現她遲到,因此沒收其手機以作處分,被告交出手機後到課室上課。
先後用鎅刀割傷校務經理和訓導主任
到了大約中午12時20分正值午休,女生向校務經理取回手機時被拒,隨即顯得不耐煩,突然亮出1把鎅刀,先割自己手臂,再割傷校務經理左手臂。校務經理負傷指示她坐在校務室外,同時通知訓導主任。主任嘗試說服她交出鎅刀,但她情緒激動,拒絕依言照做。訓導主任見狀致電同事尋求支援,女生突然發難,用鎅刀割傷訓導主任左手臂。
2名傷者接受治理
其他學校職員聞訊到場,其中1人成功奪走女生鎅刀,校方同時聯絡警方尋求協助,女生見狀回家,當日在家中被捕,校務經理和訓導主任事後接受治理,當中訓導主任左手臂有1道較深傷痕。
女生被告被控2項「用利器蓄意傷人」罪名,今年1月23日認罪,法官今年3月4日判刑。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