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酒吧招攬30名未成年少女陪酒 法院判酒吧「向社會公眾道歉」
2020年10月開始,江蘇一酒館先後招用60餘名未成年人擔任營銷員、服務員,以免費提供酒水的方式,要求未成年少女成立「氣氛組」,通過與客人飲酒等方式帶動酒吧人氣。
1月11日,江蘇淮安審理該案件法庭當庭宣判,判決該酒吧立即停用招用未成年人、接納未成年人進入其經營場所的行為,十日內在省級媒體及其開設的社交帳號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江蘇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出,2020年10月開始,江蘇漣水微時光酒館招用30多名未成年女生充當氣氛組,並且僱用60餘名未成年人擔任酒吧行銷員,還採取各種手段躲避相關部門對場館內未成年人檢查。曾經有主管部門對該酒吧長期招用、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給出總計11.8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但該酒吧依然肆無忌憚地招用、接納數十名未成年少女與客人飲酒,「拉抬酒吧人氣」。
檢方於2021年12月對該酒吧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發出內地首份法院和檢察院發出的家庭教育指導令,為全國首例酒吧侵害未成年人權利民事公益訴訟並同時對涉案未成年人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案。1月11日,江蘇淮安法庭當庭宣判,判決該酒吧立即停用招用未成年人、接納未成年人進入其經營場所的行為,十日內在省級媒體及其開設的社交帳號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根據《極目新聞》報道,聘請未成年人在酒吧工作的情況並不少見。2019年,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進行調查研究時發現,當地部分酒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情況十分常見。
去年(2021年)6月,廣西河池大化瑤族自治縣居民向媒體反映,未滿13歲的女兒跑到南寧市一間酒吧工作,且該酒吧聘請不少年齡與自己女兒相仿的少女。2021年11月,山東聊城東昌府區檢察院辦理多起涉酒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涉案酒吧不僅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酒吧,甚至有存在非法雇傭未成年人的情況。
《極目新聞》記者引述律師說法,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於2021年6月正式實施,根據該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其中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酒吧明確列為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
近年內地輿論和法律關注未成年權益和出入場所等問題。也有內地媒體關注到隨著電競行業的發展,有大量的電競旅館成立並招待未成年人入住,但由於電競旅館是電競和旅館服務的結合體,到底屬於住宿場所還是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存在監管上的空白,社會上仍有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