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華為傳擬控美政府 倘屬實為公司1周兩度採取行動

撰文:許懿安
出版:更新:

包括路透社及《紐約時報》等通訊社及媒體周一(4日)引述知情人士報道,華為技術公司傳計劃周四(7日)公布控告美國政府。倘若報道屬實,這是公司在一周內兩度採取行動。

消息人士稱,華為準備入稟美國德州法院,就美國2018年通過的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NDAA)中一附加條款興訟。

中國政府已譴責法案是針對中國、控制美國政府機構跟中國企業(包括華為)的合約,以及對檢視外資投資計劃的委員會有更多賦權。

最先報道華為準備採取法律行動的是《紐約時報》。它引述消息人士報道,華為的起訴將指出NDAA的條款是褫奪公權的法案(bill of attainder)或是在未經審訊的情況下,挑出一個人或一群人進行懲罰的立法行為。

加拿大應美國要求在2018年12月1日拘捕從香港乘飛機往墨西哥、中途在溫哥華轉機的孟晚舟。美國司法部2019年1月28日針對華為、其兩間子公司及孟晚舟控以23項罪名,涉及銀行詐騙、電訊詐騙、妨礙司法公正、合謀竊取商業機密、違反伊朗制裁令等。美國同日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要求。加拿大司法部周五(3月1日)宣布,批准處理引渡孟晚舟的申請。

加拿大司法部於當地時間1月28日晚上證實,加拿大司法部官員已接獲美國司法部正式要求,引渡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到美國。(資料圖片)

同一時間 孟晚舟控告加拿大

華為對《紐約時報》及路透社報道其準備對美興訟,公司拒絕就報道評論,然而較早時它就孟晚舟面臨可能被引渡至美國一事發表意見,稱它是「一宗蓄意、有預謀的侵犯人權的事件」。而在此之前,孟晚舟在加拿大的律師周日(3日)表示,已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加拿大當局嚴重違反孟晚舟的憲法權利

孟晚舟一方的起訴書指出,加拿大政府、警方及邊防部門並非立即逮捕孟晚舟,而是在拘捕孟晚舟前對她扣留、搜查及問話,並假裝例行海關檢查,強迫孟晚舟提供証據及資料。文件亦指控加拿大當局不當拘留孟晚舟約3小時,期間沒收她的電子器材並要求交出密碼,事件令她出現精神焦慮以及失去自由等等

華為孟晚舟被捕:2019年1月上任的加拿大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將決定加拿大最後是否引渡孟晚舟至美國。(路透社)

法律程序開始 公司或需加快行動

華為面對以美國為首的多個國家圍堵,以及孟晚舟被引渡至美國的日子有可能是愈來愈接近。加拿大引渡法律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如今法院獲得授權令,意味已完成首階段,在未來的兩個階段,便是正式開始聆訊,以及最終由加拿大司法部長作出決定。華為可能是有見及此,需要加快採取行動。

華為為幫自身辯護,上周四(28日)花重金在美國多家主流報紙整版向全體美媒發出公開信,在信中,華為表示「美國政府對華為存在一定誤解」,並呼籲「關注事實的真相」。除此之外,信中呼籲讀者不要盡信針對華為的不實指控,並高調邀請當地媒體前往華為深圳總部參觀

在加被捕後遭拘留一段時間,12月7日在卑詩省最高法院出席第一場保釋聆訊,然後在12月12日的第二場保釋聆訊中獲准交保離開。她同意付出1500萬加元作為保釋金,以及配戴電子腳鐐,接受當局監控其行蹤。由於美國在1月28日提出引渡,導致她的引渡聽證會由2月6日改至3月6日(即香港時間3月7日凌晨2時)。在美國正或提出引渡的要求後,加拿大司法部3月1日宣布簽發授權令,允許卑詩省法院啟動正式引渡聆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