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須加大力度確保關鍵原材料供應 最遲在2030年完成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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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審計院指出,如果歐盟希望擺脱對外國的依賴並實現氣候目標,就必須加大力度,最遲在2030年確保關鍵原材料的供應。
歐洲審計院(ECA)2月2日發表報告指出,歐盟27國在實現關鍵材料進口多元化、增加國內生產方面仍舊面臨困難,而再循環這一項也還處在起步階段。
此前,歐盟在2024年通過《關鍵原材料法案》,為2030年設定了非強制性目標,包括實現所需礦產10%的開採量,將這些材料的再循環能力提升至15%,以及對每種戰略原材料年度需求量中的四成進行加工。
儘管在努力降低對外來供應的依賴,報告仍認為前景不容樂觀。它指出,歐洲能源轉型所需的26種材料中,有7種的再循環率僅在1%至5%之間,而有10種則完全沒有再循環。
報告提醒歐盟必須確保這些關鍵礦產的供應,以實現能源和氣候目標,即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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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鎂(magnesium)、硼(boron)和鋰(lithium)主要依賴中國、土耳其和智利等國家。目前,中國供應歐盟97%的鎂,用於制氫電解槽(electrolysers);土耳其供應歐盟99%的硼,用於太陽能電池板,智利則供應歐盟79%的鋰,用於電動車的電池。
歐洲審計院負責此次審計的成員羅西曼努斯說,當前的問題是,歐盟在關鍵材料方面,過度依賴歐盟以外少數幾個國家的供應。「因此,歐盟必須提升自身能力,降低這方面的脆弱性。」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