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幼稚園園長之子涉嫌性侵幼童226次 遭判28年8個月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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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爆發「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並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一審認定他對其中6名女童下手,犯行達226次,判有期徒刑28年。高等法院二審加重改判28年8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毛畯珅須入監服刑。

據此前台媒報道,受害者家長對於一審判決結果只判28年,非常感慨、憤怒,他們批評,等同一個受害女童平均判4.6年,完全不夠。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爆發「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翻攝聯合報)

台北市幼兒園園長之子涉嫌性侵女童 遭判1252年執行28年惹議

毛男現年約30歲,出身幼教世家,自己是大學社工系畢業。而本案判決指出,他2021年9月退伍後就在母親經營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別名「ADY哥哥」,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幼兒園兼營托嬰中心的托育人員。

但他工作不到1年、2022年7月間就出現疑似侵犯兒童的傳言,不過當時並無確實證據。直到2023年7月間,有女童向家長反映,稱毛男藉故碰觸私處,甚至伸手去摸,若遇到反抗,毛男會拿水瓶打臉壓制,逼孩子就範,還命令被害女童不能告訴別人。家長緊急報警處理。

嫌犯否認性交承認:所有女童均有被他『摸』了

台媒《聯合報》此前報道,2023年幼兒園遭踢爆毛畯珅以講故事名義對多名女童下手性侵、猥褻,還拍下影片留存,檢方調查後認為被害人有6名女童,且毛身為教育、照顧兒童的私立機構教保員,未能克盡其職,反而利用工作、職務上機會,性侵多名幼兒,惡性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毛男對6名幼童性侵、猥褻、拍下不雅照,其中有2名幼童更是分別遭侵犯100次以上,總計毛男共犯下219個罪名,一審總計判處刑度1252年,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

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毛男坦承「所有女童均有被他『摸』了」,但他否認與女童們「性交」,僅承認犯下刑度較輕的「猥褻罪」。全案於今年初二審宣判,高院改認定他犯下226個罪名,刑度加總達1291年,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月。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2日駁回上訴定讞。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在該幼兒園擔任教師時傳出性侵女童。(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