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9歲醉娃摸的士司機下體兼要求陪睡 司機強忍屈辱完成行程報案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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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爆出一宗女乘客騷擾男的士司機的事件。去年11月29日凌晨5時多,新北市一名29歲黃姓女子和友人在KTV飲酒後,搭乘的士回家,期間她言語挑逗的士司機,還伸手觸摸對方下體,甚至直接說願意陪睡。司機強忍屈辱,將乘客送下車立即報案。

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近日偵結,依《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嫌將黃姓女子正式提起公訴。

台灣新北女乘客伸手侵犯的士司機下體。(圖非當事人,與本事件無關,台中市政府提供)

綜合台灣民視和東森等媒體報道,黃姓女子與友人搭乘的士時,她坐於駕駛座後方,一開始語帶曖昧詢問司機感情狀況,接著直接表示「我可以陪你睡覺」。隨後,她趁司機專心駕駛之際,先隔着褲子觸碰對方下體,雖然立即遭到對方制止,但她仍不罷休,之後更將手伸入司機內褲內撫摸。

當時司機為了維護行駛安全及保住生計,只能強忍屈辱,直到抵達目的地後將乘客送下車,才趕緊報案處理。

之後士林地檢署偵訊案件,黃姓女子坦承對司機有觸碰與撫摸行為,但辯稱只是開玩笑,並稱「不記得司機有反抗」,甚至反指對方曾解開皮帶。但檢方調閱車內影像,確認司機多次明確阻擋黃姓女子動作,並非如她說的開玩笑,因此不相信她的說法,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

另外,檢方進一步查明,黃姓女子並非首次傳出類似騷擾行為。過去就有精油館員工出面證稱曾遭其不當觸碰。

檢方認為,黃姓女子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缺乏基本尊重,且利用司機開車時無法分心抵抗的弱點進行猥褻,行為惡劣。士林地檢署認定其行為已明確違反《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正式將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