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正月「最易食物中毒」?台食藥署教兩招處理食物 保新鮮健康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春節圍爐聚餐,食安問題要留意。台灣衛福部食藥署統計,2月(即今年農曆正月)是食物中毒案件量高峰,籲民眾(一)盡量熟食,(二)保存食物冷藏要攝氏7度以下、保溫60度以上,且加熱達70度以上才可食用。

食藥署統計,2019年食品中毒案件共502件,其中以2月為案件數最多,達68件。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受訪說,2月正值春節前後,有許多圍爐團圓及尾牙春酒活動,需要大量備餐,若食材加熱處理不足、室溫下放太久或生熟食交叉污染,都可能導致食物中毒。

她提到,春節前後餐飲業繁忙,可能聘僱不具備食安專業知識的臨時人力,如未受過充分訓練的人員管理不當時,極易引起食品中毒事件。

新年居家飲食慎防食物中毒。(crystaljo / unsplash)

食藥署分析,2月正值農曆春節前後,有許多圍爐團圓及聚餐宴席等活動,由於須製備大量餐食,餐飲業的正職人員可能不足,此時可能聘僱不具備食品衛生安全專業知識的臨時人力,如未受過充分訓練的人員管理不當時,極易引起食品中毒事件。

若從病源物質判明的案件分析,李婉媜說,以感染諾羅病毒導致食物中毒最多,多半是因處理餐食人員衛生習慣不佳,導致交叉感染,或者食物未徹底加熱,如生蠔等貝類,吃下肚可能染上諾羅病毒。

李婉媜表示,金黃色葡萄球菌與仙人掌桿菌則是細菌類食物中毒病原的大宗,前者多因人員衛生習慣不佳,後者則常是米飯等五穀雜糧類保存溫度不當,導致細菌滋生。

過年因食物中毒跑急診,破壞年節氣氛又掃興,李婉媜提醒,年節食物務必要注意保存狀況,冷藏要在7度以下、保溫要在60度以上,存放逾2天則要冷凍;食用前食物要加熱至中心溫度達70度以上才可食用。此外,採購食材要注意新鮮衛生,儲放食物也要把握「先進先出」原則,以免萬年食材塞在冰箱深處;若選擇外食聚餐,不妨留意環境狀況,盡量選擇較整潔衛生的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