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申請逮捕令 內塔尼亞胡等人將面臨什麼?

撰文:外部來稿(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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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5月20日,國際刑事法院(ICC)的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以涉嫌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申請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防長加蘭特及三名哈馬斯領導人發出逮捕令。

消息一出,以色列和哈馬斯方面都譴責了ICC檢察官的有關行動;美國也第一時間替以色列「出頭」,總統拜登、國務卿布林肯先後發聲,美國眾議院議長約翰遜更宣稱,眾議院正在考慮制裁ICC檢察官。

不過,ICC法官是否會對內塔尼亞胡等人簽發逮捕令還是未知數。據英國《衛報》報導,有關申請已被提交給ICC巴勒斯坦國局勢第一預審分庭,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將作出決定,「未來幾天,巨大的全球政治壓力可能會降臨到這三位法官身上」。

值得一提的是,ICC沒有自己的執法力量,即使法官簽發逮捕令,也要依靠締約國的合作來執行。

ICC沒有自己的執法力量,即使法官簽發逮捕令,也要依靠締約國的合作來執行。(Reuters)

「法官們或批准逮捕令」

據路透社報導,這三名法官分別是來自羅馬尼亞的莫托克(Iulia Motoc)法官、來自墨西哥的利艾拉(Maria del Socorro Flores Liera)法官和來自貝南的阿拉皮尼-甘蘇(Reine Alapini-Gansou)法官。

報導稱,ICC法官是否簽發逮捕令的決定沒有最後期限,但在過往的案件中,法官的審理時間一般從一個多月到幾個月不等。如果法官們認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當事人犯下戰爭罪或反人類罪,他們將發出逮捕令,逮捕令必須寫明有關人員的姓名、具體罪行以及對被控告構成這些罪行的事實的陳述。

《衛報》則稱,儘管法官不一定會簽發逮捕令,但法律學者指出,簽發逮捕令的門檻僅僅是「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而非審判定罪所需的「排除合理懷疑」。荷蘭烏德勒支大學國際法律機構專家武庫西奇(Iva Vukusic)相信法官們會批准逮捕令,「控方並不傻,他們不會在這個大家都在關注的重要案件上搞砸的。」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ICC在過去三年中一直在調查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的行動,最近也調查了哈馬斯的行動。

根據卡里姆.汗5月20日發佈的聲明,其辦公室收集和審查的證據顯示,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對「至少自2023年10月8日起」在加沙地帶發生的「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負有刑事責任;哈馬斯加沙地帶領導人葉海亞·辛瓦爾、哈馬斯下屬武裝派別卡桑旅領導人穆罕默德.迪亞卜.馬斯裡、哈馬斯政治局領導人伊斯梅爾.哈尼亞對「至少自2023年10月7日起」在以色列和加沙地帶發生的「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負有刑事責任。

卡里姆.汗認為,以色列有權採取行動保護其人民,但這並不意味着其可以不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的義務,以色列在加沙選擇實現其軍事目標的手段,即「故意造成平民死亡、饑餓、巨大痛苦和嚴重傷害」,都是犯罪行為。

卡里姆.汗在聲明中指出,申請逮捕令是其辦公室進行獨立和公正調查的結果,一個國際法專家小組向他們提供了建議和法律分析,該小組「由國際人道主義法和國際刑法領域享有崇高聲望的專家組成」。

卡里姆.汗認為,以色列有權採取行動保護其人民,但這並不意味着其可以不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的義務。(Reuters)

據加沙地帶衛生部門5月20日消息,自去年10月7日本輪巴以大規模武裝衝突爆發以來,加沙地帶死亡人數已達35562人,受傷人數達79652人。目前仍有很多死傷者被埋在廢墟之下,加沙醫療急救和民防人員難以救援。

據半島電視台基於以色列官方統計資料的統計,去年10月哈馬斯對以色列領土發動的襲擊造成至少1139人死亡,另有大約250人被扣為人質。

一旦簽發逮捕令,會發生什麼?

聯合國網站指出,ICC是唯一有權以戰爭罪、種族滅絕罪、危害人類罪等罪名起訴個人的常設國際法院。然而,發佈逮捕令並逮捕嫌疑人是具有挑戰性的。該法院沒有員警來執行其逮捕令,而是依賴其締約國來執行其命令。

路透社指出,無論是申請逮捕令階段還是ICC已經簽發逮捕令,都不會限制有關人員的旅行自由,但是,如果他們在逮捕令簽發後前往《羅馬規約》(亦稱《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締約國,就有被捕的風險。

《衛報》稱,儘管ICC沒有自己的員警部隊或執法機制,但《羅馬規約》的124個締約國有義務逮捕並移交這些人,即使是非締約國也會受到執行逮捕的壓力,但一些國家會無視這種壓力。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提到,以色列和美國早已退出《羅馬規約》。不過,在巴勒斯坦領導人於2015年正式同意接受《羅馬規約》的約束後,ICC主張對加沙、東耶路撒冷和約旦河西岸擁有管轄權。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稱,「反對檢察官把以色列等同於哈馬斯,這是可恥的(shameful)。」(Reuters)

聯合國新聞稱,國際刑事法院有權對在其締約國和接受其管轄權的國家領土上發生的,或這些國家國民涉嫌犯下的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和立案。

BBC指出,一旦逮捕令發出,內塔尼亞胡將無法在不冒被捕風險的情況下訪問他的西方親密盟友。

《衛報》稱,如果ICC簽發了逮捕令,那將是其自2002年成立以來最重要的時刻之一,因為這是ICC首次尋求追究西方、尤其是美國親密盟友的責任。由於此前將過多注意力集中在非洲國家身上,ICC受到全球南方的廣泛批評。聯合國新聞也指出,此前ICC起訴的大多數個人來自非洲國家。

眼下,卡里姆.汗和ICC的法官們面臨着來自以色列和美國的巨大壓力。

據路透社20日報導,以色列和哈馬斯都譴責了卡里姆.汗申請簽發逮捕令的舉動。哈馬斯高級官員薩米.阿布.祖赫裡(Sami Abu Zuhri)表示,這是「將受害者與劊子手等同起來」,將鼓勵以色列繼續其「滅絕戰爭」。

以色列外交部長卡茨20日則在社交媒體上宣佈,以外交部將設立一個「特別指揮中心」應對此事。他表示,該「特別指揮中心」將由「所有專業實體」組成,旨在「打擊主要為了束縛以色列的手腳和阻止其行使自衛權的決定」。

卡茨說,他還計畫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的外長通話,敦促他們反對卡里姆.汗的決定,並表態不會對以色列領導人執行潛在逮捕令。

內塔尼亞胡20日在社交媒體X平台發佈影片聲明,抨擊ICC申請逮捕令「荒謬、令人憤慨,反猶太主義,針對整個以色列國」。

卡里姆.汗和ICC的法官們面臨着來自以色列和美國的巨大壓力。(Reuters)

美國拜登政府同樣對此事反應激烈。拜登20日表示:「ICC檢察官申請對以色列領導人逮捕令一事,令人憤慨。」

在美國國務院網站發佈的聲明中,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稱,「美國從根本上反對」ICC檢察官申請對內塔尼亞胡等以色列官員發佈逮捕令。他說:「我們反對檢察官把以色列等同於哈馬斯,這是可恥的(shameful)。」

布林肯隨後從程式問題上攻擊ICC,稱ICC此舉不合規。據他所說,首先,以色列不是《羅馬規約》締約國,因此ICC對於本輪巴以衝突「沒有管轄權」;其次,ICC檢察官在申請逮捕令前,沒有與以色列政府進行合作,也沒有給以色列政府留出時間進行自我調查。

美國眾議院議長約翰遜20日稱,美國眾議院正在考慮制裁ICC檢察官。他表示,在白宮「缺乏領導力」的情況下,國會正在考慮包括制裁在內的所有選擇,因為「如果ICC被允許威脅以色列領導人,接下來可能會輪到我們」。

而民主黨內部,針對ICC申請逮捕令的分歧已經出現。儘管拜登和參議院多數黨(民主黨)領袖舒默強烈譴責ICC檢察官,但幾名資深民主黨參議員卻拒絕表明立場,還有民主黨人對ICC檢察官舉措表示支持。CNN稱,這凸顯了民主黨黨內對於拜登政府處理巴以衝突方式的分歧日益擴大。

本文獲《觀察者網》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