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因矛盾電死妻子 14歲女兒致信法院為父求情 一審判無期
2023年3月,男子楊某因家庭矛盾,在妻子尹某洗澡時將熱水器不鏽鋼管通電致其觸電亡。楊某和剛滿十四周歲的女兒向法院致函,請求法院從輕處罰,陪伴其和弟弟一起成長。
法院稱出於為兩名無辜孩子考量,決定在量刑建議基礎上進一步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罰。裁判文書網判決書顯示,法院一審以被告人楊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楊某某於1988年12月12日,出生於河北省雄縣。楊某某與被害人尹某某經自由戀愛於2010年12月登記結婚,後因婆媳關係等家庭矛盾,於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曾兩次離婚又復婚,育有一女一子。
法院經審理查明,楊某因懷疑尹某有外遇並欲與其離婚、對其及其父母歧視以及生活瑣事等長期形成的婚姻家庭矛盾,對尹某產生怨恨,產生在尹某洗澡時將其電死的想法。
2023年3月一天晚飯後,尹某在家裏衛生間洗澡,楊某來到廚房,將熱水器不鏽鋼管通電,致尹某觸電死亡,然後將屍體放置在自家臥室床上。次日晨,楊某到警方投案,並供認了殺死尹某的犯罪事實。
據楊某的供述和辯解,二人婚後感情出現問題,自己精神狀態不好,曾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楊某需要家庭溫暖,並當場給尹某打了電話。離開醫院後,尹某給楊某回電話進行嘲諷,晚上回家尹某還對其說「你想死找個旮旯死去」,楊某產生了殺死她的想法,想趁尹某在家洗澡時電死她。事發後,在去派出所投案的路上,楊某曾給堂姐打電話說將兒子過繼給她,將女兒也託付給別人撫養。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因婚姻家庭矛盾,使用觸電方式將其妻尹某殺死,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
法院認為,本案是典型的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的刑事案件。根據在案證據,被告人楊某與被害人尹某「網戀」後不久即步入婚姻殿堂,但在婚後第四年起的三年內曾兩次離婚、兩次復婚,足見二人的感情基礎較為薄弱,二人的婚姻變故具有草率性。婚姻家庭矛盾本身即存在「剪不斷,理還亂」的客觀規律,斯人已去,法院無法也無意探查被告人與被害人感情糾葛的是是非非之究竟,更無意在被害人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尚未癒合的傷口上撒鹽。毫無疑問,本案的最大受害者是被告人與被害人的一雙兒女。
法院稱,案發後,兩名年幼的孩子不得不由體弱多病的爺爺奶奶撫養,而父愛和母愛的不可替代性,以及本案「爸爸殺死媽媽」的基本案情給孩子必然造成的心理陰影甚至社會歧視,幾乎已經注定兩名孩子的未來何其堪憂。令人不安的是,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發現被告人與被害人年僅兩歲的兒子已出現明顯的身心發育問題。
庭審後,被告人與被害人剛滿十四周歲正在讀初中的女兒向法院致函,對其父以前在家中的日常表現給予積極評價,請求法院從輕處罰,使其父早日回家,陪伴其和弟弟一起成長。該函雖言辭稚嫩,但所表達的對父親早日回家的期盼情真意切,令人動容。
此外,公訴機關基於被告人作案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認犯罪事實,成立自首,自願認罪認罰,對其提出的「建議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量刑建議並無明顯不當。但出於為兩名無辜孩子考量,法院決定在量刑建議基礎上進一步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罰。法院稱,可以預見,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時,兩名孩子已經成年甚至成家立業,這至少可在兩名孩子對父親回家團聚的漫長等待中給予他們些許的精神撫慰。
一審法院表示,該院的量刑,可能引發被害人親屬的牴觸,法院對此給予充分理解,但亦期望被害人親屬對該院的善意動機與良苦用心給予同樣的理解。
一審法院以被告人楊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網民意見兩極
案件在網上引發爭議,網民意見兩極。有人認為公正更重要:「即使孩子需要父愛,但故意殺人已經成事實!」「雖然他是孩子的父親,但也是殺害母親的仇人。」「不明白這個判決哪裏體現了司法溫度。讓加害人及其家人感受到溫度,卻讓受害方的老人失去溫度。」
但也有人認為要考慮小孩的感受:「孩子還這麼小,網友說要判男的死刑,一時嘴上痛快了,但孩子沒人養,父母都死了。」「家庭倫理悲劇,不是簡單地用殺人償命就能解釋和解決的,裏面有很多複雜的情感糾葛。」「14歲女孩寫信求情真讓人心疼,希望她能早點走出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