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萬欠款滾雪球成1260萬 95後女生被迫抵押近千萬房產還債
一名年輕的海歸女子因資金需求誤陷「套路貸」陷阱,一年多的時間內,原本13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借款竟被犯罪集團透過「以貸養貸」手段惡意疊高至1260萬元,最終被迫抵押近千萬元房產還債。受害者報案後,成都警方歷經5個月偵查,於11月成功逮捕涉案的5名疑犯,經依法審計,查實該公司在高利放貸違法犯罪活動中,涉及向200餘名受害人借款,非法出借涉案資金累計4900餘萬元。
《紅星新聞》報道,2023年,留學歸來、95後的小葉希望通過創業來證明自己。某日,她接到一個貸款電話,並向對方借款13萬,約定一個月歸還。
警方介紹,13萬元扣除手續費、約5萬元的利息後,小葉到手只有8萬元。臨近還款時,第二家貸款公司聯繫小葉,並稱「可以幫你先還,多不了多少利息」。隨後,小葉第二次借款30萬元,扣除手續費、約10萬元利息後,再還之前借的13萬元,到手僅剩5、6萬元。
經查,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間,小葉個人初始借款僅13萬元,經5家貸款公司和11名放貸人,通過「轉單平賬」「以貸還貸」等手段,最終貸款被惡意壘高至1260餘萬元。小葉被迫抵押名下評估價950萬元的房產還債,但仍然發現自己無力償還,家人得悉後立即報警求助。
今年4月,高新公安成立工作專班調查。經查,疑犯何某、吳某、付某等人利用成都一住房租賃公司表面從事住房租賃業務,實則長期從事非法借貸活動。
辦案民警蔣警官介紹,涉案犯罪團夥具有隱蔽性,常以借款人名下房屋為擔保,在同借款人簽訂的虛假房屋租賃託管合同外衣掩護下,以「租賃違約金」名義按年息180%收取不受法律保護的高額利息。
蔣警官稱,犯罪團夥目的是通過簽訂虛假租賃合同,甚至會進行房屋租賃備案來「偽造」借款人在無法實現租賃需求的情況下,支付「租賃違約金」來非法牟利。若借款人未能還債,他們不會暴力催收,而是直接去法院起訴。借款人只能抵押房產或低價賣樓。
警方發現,利用上述違法行為,涉案公司旗下核心成員有多筆房產交易記錄,並且經依法審計,查實該公司在高利放貸違法犯罪活動中,涉及借款受害人200餘名,非法出借涉案資金累計4900餘萬元。
11月11日,警方展開收網行動,成功拘捕5名疑犯。經查,涉案犯罪團夥涉及多個省市,目前相關人員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蔣警官表示,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很多類似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年輕人。一方面95後、00後年輕人有房有車,有超前消費的習慣,會下意識地認為,只是一個房屋租賃租。實際上此類租賃合同,簽下的10年租約,只會給3-4年所謂的「租金」,遠低於市場價。180%的年息無法承受,到最後只能把房產抵押,借新賬還舊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