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膠州教師公寓大火 燒毀房屋按市場價全額賠償
撰文:許靖雯
出版:更新:
香港宏福苑大火,不少內地民眾第一時間聯想起15年前的上海膠州教師公寓大火,同樣是老舊高層住宅外牆維修,以及使用易燃維修材料,從棚架處起火,火勢沿着易燃材料吞噬整幢樓宇。事後,政府給予受災居民以全額補償,包括向每位遇難者家屬賠償96萬元(人民幣,下同),受損房屋則按「市場價格、全額賠償」。
2010年11月15日,上海膠州教師公寓大火造成58人死亡。在人身賠償中,當地政府向每位遇難者家屬賠償96萬元,包括一次性死亡賠償約65萬,以及政府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等31萬元,而受傷、受災人員則按照傷殘程度,分別獲得賠償。
至於受損房屋則按「市場價格、全額賠償」方案,房屋賠償方案分別是房屋修復賠償、貨幣賠償、實物賠償,住戶可選其中一種。另外貴重的家庭物品財產,則通過評估機構估價,確定賠償總額。
若住戶想保留房屋,賠償主體靜安建設總公司(以下簡稱建總)會負責修復、賠償費用和貶值損失。若選擇貨幣賠償,建總會以每平方米5.1萬元為均價賠償。另外還有實物賠償,建總收購失火大樓附近的商品住宅期房,以市場價結算,預計3年半內交房。不少居民要求現房賠償,而非期房,但最後未有相關方案提交。
有住戶認為雖然「市場價格、全額賠償」,但這一賠償價無法在同等地段購置一套同等面積、相近樓層的新屋,很難填平損失。據相關人士稱,在這些賠償方案中,房屋賠償爭議最大,雖然經歷了艱難又漫長的磋商和談判,但依舊有住戶不滿意房屋賠償,一直拖了好幾年都沒有協商處理好。
另外,不少住戶的家庭財產在火災中被燒毀,對於文物和知識產權的賠償,靜安區推出「整體協商和賠償」的方法,即根據現場評估確定「存在物品評估價」和「可能滅失物品協商價」最終確定賠償總額。
宏福苑大火│原住4600人36%長者 菲律賓印尼裔2% 七成住戶供完樓宏福苑五級火|網民憶15年前上海靜安高層住宅大火58死 懲處54人2010年上海高樓大火58死 事後用水泥封存未拆除 原因眾說紛紜宏福苑火災|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保險機構要應賠盡賠、能賠快賠宏福苑火災︱覆蓋各種物資 在港央企、中資紛馳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