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維修工墮粉碎機亡「絞得就剩一條腿」 家屬擬起訴草場索償
安徽一名男子在草場維修粉碎機時,意外跌入啟動中的機器,當場身亡,同在草場工作的母親目睹悲劇發生。
12月7日,死者家屬稱,家中已沒有收入經濟來源,丈夫遺體還在殯儀館,由於與草場經營者在賠償問題上協調不一致,正準備循法律途徑追討賠償。
《新京報》報道,安徽淮北的王女士稱,11月20日,丈夫在草場維修粉碎機時,機器意外啟動,丈夫當場身亡,家姑同在該草場工作,目睹意外發生一刻,「機器下面能看,她就趴在機器下面看了,全部是血」;消防員到場後拆開粉碎機,發現丈夫「絞得就剩一條腿了」。
草場經營者姚先生稱,以前粉碎機出現故障都是自行修理,「他母親喊他修機器」。這次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事發時機器未切斷電源,二是遇難者維修時攜帶了粉碎機遙控器,「上去的時候他帶遙控器了,他碰到遙控器,遙控器一開機器就轉車了」。
《九派新聞》報道,12月7日,王女士表示,目前家中只剩她、家姑和4個月大的孩子,沒有經濟來源,丈夫遺體還在殯儀館。草場經營者原先僅願意賠償10萬(人民幣,下同),經調解後願意賠50萬,但要求分期3年,對此她無法接受。由於雙方就賠償問題協調不一致,她準備起訴對方。
王女士介紹,丈夫去草場工作才不到20天,老闆當天讓丈夫去拉閘維修,「以前也修過,當天不知道怎麽就出事了」。
有內地律師稱,草場事發時未切斷機器電源,且未提示這一重大安全隱患。作為接受勞務的一方,草場未履行提供安全作業環境,對死者身亡存在主要過錯,需承擔大部分甚至全部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範圍涵蓋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若後續調查確認草場存在長期忽視安全管理、設備缺乏必要防護裝置等重大安全隱患,且該隱患與事故發生存在直接因果關係,相關責任人還可能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面臨相應的刑事責任。
家屬可依據《民法典》中勞務關係過錯責任的相關規定,向草場經營者提出賠償,包含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在內的合理賠償訴求,盡量簽訂書面賠償協議,避免後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