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203萬拆遷款山東夫妻被控詐騙 羈押兩年獲釋後退款歸屬成謎

撰文:盧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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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南一名男子與愛人因自家磚廠拆遷,收到203.8萬元(人民幣,下同)拆遷款,但卻被人以「瞞報土地」為由指控詐騙,經檢察院批准拘捕後,被羈押707天,最終因證據不足重獲自由,但此前這203.8萬元拆遷款的去向和歸屬成謎。

違建案件終結未被告知 拆遷數年後反因「詐騙」被捕

據《大風新聞》報道,磚廠經營者王延東的廠房佔地約2740平方米,跨濟南天橋區與濟陽區。2012年,磚廠其中的1205.41平方米被濟南市國土資源局認定為違例建築,同年8月,他就此事繳納罰款29243元。

翌年,商河縣人民法院裁定相關行政處罰「執行程序終結」。此後多年,再無人向王延東提及廠房違建事宜,他亦認為建築物已合法,一直相安無事。

當事人王延東。(大風新聞)

直至2019年10月,因當地修建工程,王延東的廠區被納入拆遷範圍,他與濟陽區街道辦簽訂協議,獲得203.8萬元拆遷款。

然而,2021年,王延東被人舉報「隱瞞土地騙取拆遷款」,隨後與妻子一同被濟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拘捕,並被羈押707天,其間7旬的父親去世,他半年後才獲知噩耗。

王延東收到的拆遷款,共計203.8萬元。(大風新聞)

因證據不足獲釋 但已退還的拆遷款歸屬成謎

經王延東與家屬多次申訴後,濟陽區檢察院於2024年5月11日以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對王延東作出不起訴決定。

王延東隨後申請國家賠償,2024年10月11日,濟陽區檢察院作出賠償決定,夫妻二人共獲得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共約98萬元,但駁回其關於返還拆遷款等其他賠償請求。

王延東申請的刑事賠償決定書。(大風新聞)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2年1月,其子已將203.8萬元拆遷款全額退還至「崔寨街道辦事處征地拆遷領導小組」。濟陽區檢察院工作人員確認國家賠償款「一定會予以賠付」,但對拆遷款退還問題表示需進一步核實。

濟南市起步區相關工作人員則於近日表示,該款項被視為「違建非法所得」,即使不構成詐騙也無法退還。目前,王延東正等待國家賠償款項的支付,並希望已退還的203.8萬元能有明確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