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672輛純電巴士不到3年故障停運 4.3億索賠「砍」至5千萬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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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就「純電巴士因電池故障停運」一案作出判決,要求中汽宏遠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汽宏遠」)向東莞巴士、東莞城巴運輸賠償停運損失共計51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此前消息,兩家巴士公司向中汽宏遠採購純電巴士共675輛,交付後,自2021年1月起陸續出現動力電池故障或異常衰減情況,導致大面積停運。兩家公司分別向中汽宏遠索賠2.05億元、2.26億元。

廣東東莞純電巴士。(南方Plus)

675輛純電巴士故障停運 法院判賠5100逾萬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2018年10月,東莞巴士有限公司、東莞市城巴運輸有限公司分別向中汽宏遠採購純電動公交車250輛、422輛,相關合同約定動力電池質保期為8年。

上述純電動公交車交付後,自2021年1月起,兩家公司接收的車輛陸續出現動力電池故障或者異常衰減情況,並導致車輛大面積停運。兩家公司向中汽宏遠提起訴訟,要求承擔維修義務,賠償停運損失、律師費等共計4.3億元。

2025年11月,中汽宏遠已與兩位原告就故障車輛質保及維修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相關協議,目前售後維修工作已完成。

今年2月9日,法院一審判決結果顯示,中汽宏遠需繼續履行質保義務,並就共672輛公交車因動力電池故障導致的停運損失合計賠償兩位原告5183萬元。

廣東東莞純電巴士。(南方Plus)

中汽宏遠將向電池生產廠家進行追償

據公開資料顯示,中汽宏遠的間接控股母公司龍洲股份截至今年2月,已連續12個月累計涉及訴訟、仲裁事項的金額約2.22億元。

據2025年1月披露的售後維修工作報告,中汽宏遠先後售出的1196輛純電動巴士,已有938輛因動力電池故障停運,公司將進一步督促中汽宏遠向電池生產廠家微宏公司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