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婦長城上刻「姐妹留念」被行拘 律師:最重可判刑5年|有片
近年來,內地持續宣導文明旅遊,提升整體國民的旅遊素質,但在北京八達嶺長城上,仍有遊客無視規定在城牆上刻字。
3月24日,八達嶺長城遊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稱,目前景區已找到涉事的兩名女子,並移交派出所處理。
北京市公安局延慶分局通報,延慶警方對刻字人員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
影片顯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中年女士在八達嶺長城的城牆上刻字,身旁一名身穿彩色條紋上衣的中年女子則用手機拍攝,疑在記錄同伴刻字的過程。事後,城牆上可清晰看到「張麗、蕊霞姐妹留念」字樣。
《極目新聞》報道,3月24日,八達嶺長城遊客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稱,事發於3月23日,片中兩名女士刻字的情況屬實,景區工作人員已找到涉事兩人,並將她們移交派出所處理,後續會由公安機關負責。
北京市公安局延慶分局通報,3月23日下午1時許,有遊客在八達嶺長城北八樓至北九樓之間城磚上刻劃名字等字樣。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延慶警方對刻字人員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
警方提示,八達嶺長城是世界文化遺產,遊覽時請自覺遵守相關保護規定,嚴禁在城磚上刻字。對於故意損毀的行為,警方將依法堅決查處。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為,在八達嶺長城刻字屬於故意毀壞名勝古蹟的行為,違反《長城保護條例》《文物保護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5條刻劃、塗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涉嫌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若行為惡劣,還可能觸犯《刑法》中的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面臨刑事處罰。
八達嶺長城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世界文化遺產,二人會被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相應罰款,同時需承擔對長城牆體造成損害的修復、清理等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