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深圳醫院爆事故 機器人切腫瘤不徹底 致病患18天後二度手術
近日廣東深圳一名女子向媒體控訴,其丈夫於2021年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接受肝癌手術,當時醫生指可通過機械人輔助手術,但沒想到發生腫瘤清楚不徹底事故,導致一個月內兩度「開刀」,最終抗癌兩年不治。
女子認為醫院實施手術時有失誤,惟醫院認為不屬於醫療事故。最終廣東省醫學會鑑定結論顯示醫院承擔主要責任,判定構成四級醫療事故。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
機械人輔助手術 惟術後18天二次手術
《大象新聞》報道,雷先生的妻子鄭女士回憶,丈夫2021年體檢發現肝臟結節,隨後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確診為惡性腫瘤。當時醫院肝膽胰外科紀醫生極力推薦,腫瘤手術可通過達芬奇機械人輔助完成,並強調用機械人做手術定位非常準確,是最大的優勢。
2021年5月6日,雷先生被推入手術室,手術最後耗時長達五小時,手術名稱是「機械人輔助肝S5楔形切除+膽囊切除術」,手術結束後醫護人員說手術很成功。術後留院觀察4天,雷先生就出院了。
但沒想到,5月18日,雷先生再次入院治療,被查出「肝臟S5結節切除術後改變,局部包裹積液,肝周少量積液,右側腹壁皮下水腫」。5月24日,雷先生進行二次手術,這次是醫生自己做的手術,沒有機械人輔助。6月7日,雷先生出院。
但這次手術並沒有幫助雷先生很好控制病情,後來他多次在該醫院住院治療。2023年12月27日,雷先生在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去世,時年67歲。
兩年抗癌路賣房救命 醫院不認可醫療事故
鄭女士悲慟表示,為了讓丈夫活下去,家人不惜賣掉房子湊錢,甚至購買每支高達24萬多元人民幣的進口藥。她質疑,紀醫生根本不具備操作達芬奇機械人的能力,且在首場手術中存在嚴重失誤,未能完整切除肝部腫瘤,另外手術失誤後未有及時補救,導致癌細胞擴散,延誤治療,已構成醫療事故。
但面對指控,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則極力撇清責任。院方辯稱診斷正確、手術操作無誤,指第一次未能完全切除腫瘤是病患自身疾病特點導致,且受限於當今醫學技術,屬於難以完全避免的情形,因此不屬於醫療事故。
鑑定組狠批兩大過失 醫生曾有醫療事故前科
事發後,雷先生家屬向深圳市衛健委反映。2025年11月3日,深圳市衛健委委託廣東省醫學會對此事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鑑定組專家認為,院方存在兩大致命過失。
一是使用達文西機械人輔助手術時未能規避定位偏差,且術中竟然沒有進行冰凍病理檢查,導致未能實時發現腫瘤遺漏,連累患者18天後行第二次手術治療。二是患者術後病理已提示有高危復發風險,院方卻未給予明確的輔助治療建議,僅隨便交代「一個月後來門診複查」,就診意見過於簡單。
最後鑑定結論稱,雷先生該例屬於醫療事故,醫療事故等級為四級,醫方承擔主要責任。
據《華商報》報道,負責雷先生手術的紀醫生於2018年切除一名老人的五個器官導致對方死亡,事後被判定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病患家屬當時一度要追究醫生的刑事責任。
目前,雷先生這宗醫療糾紛還在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