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餐廳虹鱒冒充三文魚 食客餐後急食打蟲藥 告法庭索10倍賠償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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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名消費者在自助餐廳用餐時,發現店家用虹鱒冒充三文魚,且提供的檢測報告也不符生食標準,由於擔心被寄生蟲感染,当天便吃了打蟲藥。但店家就辯稱,有固定供貨商提供食材,虹鱒可生食。

事後,這名消費者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以349元(人民幣,下同)餐費為基準,請求法院判令店家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合共3490元。

鄭州一名消費者在自助餐廳用餐時,發現店家用虹鱒冒充三文魚。(現代快報)
鄭州一名消費者在自助餐廳用餐時,發現店家用虹鱒冒充三文魚。(現代快報)

據《現代快報》報道,網名為「小鳥」的消費者和伴侶於4月7日在鄭州一家自助餐廳購買「三文魚暢吃」套餐,由於常吃三文魚,「小鳥」一吃就發覺口感不對,於是詢問店員,對方坦承店內供應的是虹鱒。

「小鳥」質疑,一般大眾默認三文魚是指海水魚,而餐廳的團購頁面上只模糊地寫了「三文魚暢吃」等字樣,並沒有標註出食材為虹鱒。另外,虹鱒是淡水養殖的,會比海水魚更容易感染寄生蟲,因為擔心感染,「小鳥」和伴侶用餐後還特意吃了打蟲藥。

緊接着, 「小鳥」向相關部門投訴,在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調解下,商家同意退還當初用完的消費金額。

三文魚(下)偏橙色且相對較淺色,虹鱒(上)則偏紅色。三文魚脂肪分佈明顯均勻,虹鱒則相反。(香港01)

隨後,「小鳥」這段經歷發到網上,並附上當初商家提供的檢測依據/執行標準為「GB2733-2015的《成品檢測報告》,卻被網民提醒告知「GB2733-2015」並非國家規定的生食標準,「GB10136-2015」才是可生食標準。換言之,即是商家提供的報告無法證明該批虹鱒可生食。

對此,餐廳回應,「小鳥」購買的「三文魚暢吃」並沒有宣傳是進口三文魚,雖然4月7日的檢測報告被告知不符合生食標準後,但店裏一份3月18日的檢驗報告,其中檢測依據包括「GB10136-2015」可生食標準,且未檢出寄生蟲。强調餐廳使用的虹鱒一直都由該供貨商提供,代表虹鱒可生吃。

但「小鳥」並不認可餐廳説法,她認為雖是同一個供貨商,但檢測報告顯示的標準不一樣,並不能證明她當天吃的虹鱒符合可生食標準。

4月22日,「小鳥」來到當地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基於事發當日在該餐廳消費的349元(人民幣,下同)餐費,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餐費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3490元。

目前案件在等流程階段。另外,鄭州中原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已接獲投訴並移交處理,工作人員稱待調查視乎具體情況再決定是否處罰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