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樓擋低層住宅採光 日照少1分鐘賠90元 發展商需賠過千萬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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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少人多,不少高樓大廈都是一幢幢相鄰,家中日光照射不足亦是在所難免。然而,雲南昆明市有高樓卻因為遮擋樓層較矮舊樓的日照,發展商需向受影響的249個住戶作出賠償,日照賠償標準為每分鐘90元。據核算,累計賠償金額高達過千萬。

「南亞之門」遮擋了兩個小區的採光。(都市時報)

《都市時報》報道,尚義街140號郵政小區內共有5幢住宅,其中A幢距離「南亞之門」僅20米,日照採光被遮擋的情況嚴重。由於郵政小區綠化面積大,每幢住宅中間種植了幾棵枝繁葉茂的樹木,加之受「南亞之門」的遮擋,低樓層內的樓道幾乎沒有任何陽光。

郵政小區B幢的住戶柳女士稱,「南亞之門」開建前,冬天家中從早上到傍晚都能曬到太陽,但「南亞之門」興建後,冬天基本沒有陽光照入家中,室內非常陰冷,需整日穿着厚身衣服,「如果天氣再惡劣一些,在家坐着都可能被凍感冒」。

住戶的日照採光被遮擋,不僅導致室內溫度低,更增加生活成本。郵政小區A幢住戶李女士介紹,自己住在7樓,但自從採光被遮擋後,冬天家中的日照時長不足半小時,「以前日照充足,家裏安裝的太陽能熱水器用起來很方便,現在太陽能只能在夏天偶爾用一下,冬天完全用不了,只能用電或煤氣燒水,加之屋內採光差,整個冬天室內都要開燈照明,電費、煤氣費比之前增加了近20%」。

同樣受影響、住在白塔新村24號小區的楊先生介紹,雲南省設計院已上門測量過,冬至時「南亞之門」遮擋陽光的面積、光照時間的長短。雖然拓東公司和小區業主代表於2015年簽訂賠償協議,但相關業主並無取得賠償金。郵政小區住戶亦透露,2013年簽訂賠償協議書後只取得一半的賠償金,具體何時能取得剩下的賠償款,目前尚未收到準確通知。

今年4月,盤龍區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受理拓東公司的重整一案。據拓東公司的公示,賠償協議約定,對於日照賠償標準,兩個小區按照雲南省設計院編制的《日照分析報告》作出核算,日照時間每遮擋減少1分鐘賠償90元,累計計算;若日照減少不足60分鐘,按照減少60分鐘計算。

以公示賠償明細表的計算,南亞之門建設前,若某業主有效日照時長為2小時53分,建設後為2小時41分,日照時長總計減少12分鐘;經賠償明細表核算,兩個小區總共受影響的日照時長為99634分鐘,應賠償金額累計就會高達1345萬元。

據介紹,「南亞之門」為中炬置地旗下項目,為昆明主城CBD規劃核心區域。「南亞之門」總用地面積近52畝,由一幢寫字樓和4幢住宅組成,2008年啟動前已是昆明市重點工程項目之一。然而,項目興建速度十分緩慢,中炬置地董事長朱景圖於2015年更因工作和金錢問題困擾輕生,工程逐漸停下。2016年,「南亞之門」在尚未全部完工,且缺乏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將鑰匙交給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