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城管重摔擺攤老婦被行拘15日並解僱 家屬望事件告一段落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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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城管吳某上周三(15日)暴力執法,將老婦張某擺攤用的桿秤奪走折斷,再拎起對方重摔落地。事後,吳某因犯故意損毀財物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被行政拘留15日。張某的兒子表示,對方已給付醫藥費,希望事件能告一段落。
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監察工委昨日(18日)通報稱,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吳某,由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另同隊有多人被處分。

通報稱,吳某被解除勞動關係,同隊的協管員施某某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陳某給予政務記過處分,隊長錢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予以組織處理。小海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公室主任邢某某,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南通開發區綜合執法局黨組成員、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沈某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據此前報道,張某當日清晨5時許在街上擺攤,見城管現身執法時已收拾物品準備離開,惟城管奪走她手中的桿秤,雙方於是糾纏不下;吳某之後折斷桿秤並拋棄在地,並將坐在車尾箱的張某拉起再重摔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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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報道,張某的兒子在事發當日早上就接獲朋友來電,稱其72歲高齡的母親張某被城管打。他之後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帖文,在圖中只見張某躺在地上,多名市民圍觀,並留言稱「城管打了我媽」。他表示,母親被打傷後在南通大學附屬醫院住院治療,不過傷情並不嚴重,事後吳某已經轉帳醫藥費,他希望大事化小。有市民透露,張某很少出外擺攤,賣的都是自家種的菜。

對於是否應該追責城管執法犯法的行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指出,城管協管員是一線執法人員,管理攤販目的是為人民服務,行使的是公共權力。城管拎摔老人的行為屬於暴力執法,於法於情都不容。從道德層面看,這種行為相當惡劣,引起網民強烈關注與譴責;從法律角度,這屬於執法犯法的行為,應當追責。

他建議,路邊擺攤經營可以滿足市民的需求,不少攤販屬於低收入人群,通過擺攤來獲取收入。城市管理者應當細緻思考,拓寬群眾就業渠道,需要用精細、文明的方式管理城市秩序。他認為,城管協管員等一線執法人員的態度,直接決定群眾對管理者的印象,要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水準和道德水平,做到人性執法,清理為人民服務態度不端正的執法人員。

武漢大學城市安全與社會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教授認為,涉事城管的行為非常惡劣,是對生命的漠視不尊重。他指出,攤販是為了生活才在路邊擺攤,屬於較低收入人群,城市管理應該更有溫度,為他們提供合適的場地,減免相關費用,讓城市的生活充滿溫暖,並建議應該招聘綜合素質較高的人員到一線執法隊伍中,加強管理,讓他們遵守法律、敬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