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被拐至徐州20年終獲「歸還」 回家時自理能力全失如幼童

撰文:大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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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他們來說,他們把我媽還給我,我們還得謝謝他們。我每每想起,都覺得特別嘔心。」周女士的母親沈雪梅在1997年,被人從家鄉雲南昆明拐騙,失蹤20年後,周女士在江蘇省徐州尋回母親,彼時沈雪梅已經精神失常,不認得自己的女兒,周女士形容,沈雪梅20年間的生活「不是一個有人格的人過的日子」,但她卻無力追究對方的責任。

2022年1月江蘇徐州八孩之母「鐵鏈女」事件曝光,引起大眾關注中國拐賣婦女問題。中國公安部宣佈於3月1日起,展開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亦有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修改刑法、提高拐賣刑責。

本刊記者從內地討論平台「知乎」聯絡到拐賣受害人的家屬進行訪問,由他們親述錐心之痛——遭拐賣的婦女半生毁掉,遺下的一家人也受盡傷害。

被摧殘至精神失常 忘了自己是一個人 點圖看看沈雪梅被拐賣經過及相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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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末一個晚上,當時39歲的沈雪梅把家裡的鑰匙給了兒子,交代了一聲她要離開位處昆明省郊區的家鄉去市區工作後,第二天就和一個男人上車走了,一走就是二十年。周女士當年只得7歲,她憶起,當時自己和哥哥一直都以為母親是去打工,因為他們村很窮,婦女離開鄉下到城市,甚至去外省打工相當常見,村民用「跑江蘇」來形容去外省打工的婦女。但一個月後,周女士仍然收不到母親的任何通訊,便開始擔心母親的安危。

遭誤會為嫌貧愛富 實被拐賣至徐州

由於有不少人目擊到沈雪梅跟著一個男人離開,周女士的父親周發高就以為妻子嫌貧愛富,自願跟男人跑掉,因此礙於自尊心一直沒有報警。沈雪梅當時和丈夫的關係不好,離開前向二弟索要自己的身分證,周女士指:「當時我二舅也沒有多想,他以為我媽確實是要跟人跑了,他也希望我媽離開我爸,所以就把身分證給我媽了。」甚至有鄰居對周女士說:「你媽媽跑掉了、你媽媽不要你了。」當年只有周女士的哥哥曾到派出所報案,但警察只是備案,沒有採取其他行動。過了幾年,沈雪梅仍沒有任何音訊,警察就註銷了她的戶口。

帶沈雪梅離開的黃姓男人,家鄉就在沈雪梅家附近的村子,沈雪梅和家人都認識他。幾年後他重回昆明,周女士的外婆和舅舅跑去質問他沈雪梅的下落。那時才知道,沈雪梅是被他以打工為由騙走的,他也承認了拐賣,並告知將沈雪梅帶到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山附近地區。被質問時,他也說不出沈雪梅當時的具體下落。周女士的舅舅曾想把男人送到派出所,眼見他後來殘廢,只能躺在床上渡過餘生又無人照顧才作罷。

沈雪梅被拐過程中經歷了甚麼?周女士怕造成二次傷害,不敢詢問她,只能通過舅舅轉述她的話略知一二。沈雪梅說自己先被黃姓男人從昆明帶到廣州和深圳一帶,途中洞悉自己受騙,曾要求離開,卻遭該男子毆打到頭破血流,又不許她進食。那黃姓男子聲稱最終把沈雪梅帶到了南京棲霞山附近,不過後來沈雪梅在徐州被發現,而沈雪梅是如何到徐州,那男人不知道,沈雪梅也說不出。

被拐賣20年 精神失常、自理能力全失

1997年失蹤,2017年終於有音訊。周女士在2017年突然收到家鄉派出所的電話,指徐州的派出所找到了沈雪梅,周女士立即辭去工作,和外婆、舅舅一起到徐州將沈雪梅接回家中。但為何事隔20年,徐州派出所突然找到沈雪梅?原來沈雪梅失蹤20年間,一直在徐州睢寧縣,住在名叫孫遠聖的男人家中。孫遠聖曾在2016年到派出所為沈雪梅申報戶口,並申報和沈雪梅是夫妻關係,期間在派出所錄口供,聲稱在1996年「撿到」沈雪梅,「撿到」她時,她的神志已經有些不清。直到孫遠聖在2017年死亡,他的兒子才報案為沈雪梅尋親,周女士認為這是因為他們不想再養沈雪梅:「他們就是把我媽當累贅,現在那個老頭死了,他的那個兒子未來也要娶妻生子,根本不可能養我媽。」

周女士指,她到睢寧縣接回母親時,觀察沈雪梅在孫遠聖家不能自由活動。孫遠聖的房子有兩層,沈雪梅被限制在地下活動,不准隨意外出或者走上房子一樓。沈雪梅向弟弟說過,她嘗試逃跑過一次,卻被車撞倒,後來孫遠聖一家見沈雪梅再沒有逃跑的想法,才容許她在村內特定範圍撿廢紙,以及幫忙放牛和放羊。沈雪梅又曾說,只要她離開某個範圍,村裡的其他人會向孫遠聖通風報信。而且沈雪梅從來沒有使用金錢的權利,村民指,若她有甚麼需要,只能請孫遠聖一家買回來給她,她這20年來對金錢沒有概念,甚至從來沒有見過銀行卡,第一次看見周女士使用銀行卡時,表現十分驚訝。

被拐失蹤的經歷,對沈雪梅造成了難以磨滅的影響。周女士形容母親剛被找回時,行為舉止像個小孩,譬如母親路過一間店,她想要甚麼,如果不買給她,她就會哭着在地上打滾。肚子餓的時候,她只會說「餓了、餓了」,與二十年前獨力照顧周女士兄妹起居飲食的沈雪梅判若兩人。周女士曾帶母親去醫院檢查,沈雪梅被判定為二級精神殘疾,但她患精神問題的原因,是因為在拐賣過程中被毆打,抑或是在孫遠聖家受幽禁而來,周女士已經無從得知。周女士指,拐賣事件令母親模糊了「甚麼是人」的概念,沈雪梅在孫遠聖家中無法自由行動,沒有經濟能力,甚麼也無法擁有:「她不知道一個人是應該有自由的。」周女士指,在她外婆的照顧下,沈雪梅才逐漸重新掌握煮飯、打掃等自理能力,又能與其他人作短暫正常交流:「最苦、最難過的還是外婆,80多歲了,還要像媽媽小時候那樣照顧她。」

難證被拐賣 無奈放棄提告

周女士接回母親時,曾想控告孫遠聖一家,但被舅舅以「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為由勸阻。事隔幾年她再想控告時,卻發現已經很難蒐證。周女士又說,無奈自己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和精力,跨兩地查探證據和負擔打官司的費用:「如果我有錢,我可以耗得起的,不管這個官司是贏還是不贏,我要把他們弄得雞犬不寧,但問題是我耗不起。」孫遠聖一家不承認「買」沈雪梅,聲稱只是「撿到」,但周女士並不相信。孫遠聖育有一名比周女士大三個月的兒子,她聽沈雪梅說,這個兒子的生母是被拐賣的,在兒子一歲多的時候逃跑了。周女士在當地又遇到一名女性,自稱在17歲時被拐賣到睢寧縣,買家的父母去世後,她才幸運地能夠自由活動,令周女士更不相信孫遠聖一家的說詞。

周女士憶述到徐州接回母親當天,村裏有許多人聚集在孫遠聖家。村民不停強調孫遠聖一家對沈雪梅很好,沒有打罵過她。孫遠聖一家的鄰居是一個警察,也向她強調孫遠聖一家對沈雪梅很好,又拿出幾份孫遠聖為沈雪梅申報戶口時,孫遠聖和沈雪梅等人錄下的口供,說明孫遠聖是「撿到」沈雪梅。但她質疑,根據孫遠聖的口供,他一早就知道沈雪梅是被拐到徐州,在家鄉也已經結婚,卻為何遲遲沒有為沈雪梅報警尋親,直至孫遠聖在2017年死亡,他的家人才報案?何況他們的鄰居就是警察,為何沒有覺得事情不妥?周女士感覺村民處理這件事的手法太過熟練:「他們村有經驗應對如果人家來要人(要求帶走被拐女性)該怎麼辦,所以就把全村的人請來了,如果說你要鬧事、打架,人家可以震住你,還有警察也請來了,就是於公於私、於情於理就兩方面來讓你無法動作,而且當時警察也是希望我們趕緊離開。」

家庭支離破碎 傷害難以磨滅

周女士現年32歲,多年來她不斷嘗試尋親,經常因爲工作需要而出差,便借機在各個城市打聽母親的下落,近年又在網上的各種「貼吧」和微博發佈尋親帖文。尋回母親後,她卻無奈發現,沈雪梅對她態度疏離,甚至害怕她。沈雪梅只肯親近母親、哥哥和弟弟,更說過想要回到徐州:「如果不是我外婆跟她說這裡才是你的家,這裡才是生你、養你的地方,可能她都不會待下來。」她眼見母親對小狗的態度比對她和哥哥更好。如果小狗不見了、沒吃飯,母親會非常擔心,但對他們兄妹有沒有沒吃飯,卻沒有感覺。周女士無法釋懷,卻只能接受:「當你看到她對一隻狗都比對你上心的時候,你心裡面其實是拔涼拔涼(心寒)的,但是因為她是受害者,而且這種二十年的歲月不是說是你想彌補就能彌補得回來的,沒有辦法,所以你也只能暗暗地傷心而已,只能慶幸說大家都還活着。」

沈雪梅被拐後,其丈夫周發高辭去採礦的工作,回家種地養豬,獨力照顧一對子女。他對妻子的離開一直耿耿於懷,多年來都認定老婆是嫌他窮跟男人跑了,即使後來尋回沈雪梅,周發高也不願意接納她。父母關係無法修補,但周女士慶幸能夠找回母親已經很好,不強求其他。沈雪梅被接回後,一直由其母親照顧。但其母於今年去世,變成她一人獨居,靠子女提供經濟支援,其兄、弟、妺、丈夫都住在她50米範圍內,方便照應。20年來,沈雪梅被逼與自己的母親、兄弟、孩子和丈夫分開,無依無靠,甚至後來對加害者孫遠聖一家產生依賴,和原本的家庭卻關係疏離。周女士覺得,尋回母親後,她才真正失去了母親:「我不知道你們能不能理解,我覺得現在才是真正的失去母親了,因為沒有母愛的話,我覺得就不算真正的母親。」

中國加強打擊拐賣婦女罪行

徐州「鐵鍊女」小花梅遭拐賣禁錮的消息引發廣大關注後,中國公安部宣佈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展開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並視此行動為2022年的重點任務,着重調查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智力障礙、精神疾病、聾啞殘疾等婦孺。又指要建立舉報機制,促使民眾舉報涉嫌拐賣的線索,並在第一時間採集尋求人士和疑似被拐人士的DNA信息。根據中國刑法第240條,拐賣婦女和兒童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不過根據刑法第241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和兒童,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見買家的刑罰比拐賣者輕微得多。

在3月5日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表的工作報告,提及要「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堅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多位全國人大代表亦針對拐賣婦女問題提出多項建議,例如提高收買和拐賣婦女的刑責、延長拐賣案法律追責期、將延誤救助被拐賣婦女的行為納入為罪行,幼兒園兒童入學前採集DNA信息建立檔案等。

【本文獲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實習刊物《大學線》授權轉載,原文:家屬親述:被拐賣婦女回家了 傷痛卻是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