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電工垃圾桶撿到幾百斤肉? 熟食店隨意丟棄變質食材或違法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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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上海有民眾在垃圾桶內撿到4、500斤肉,將肉晾曬後準備食用,但有熟食店店長表示,市民撿到的肉是該店廢棄的變質食材,因為經常扔濕垃圾的大廈垃圾房還沒開放,店員才將變質食材扔到路邊垃圾桶。
目前,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丟棄食品的行為是否存在違法情況介入調查。

網傳一段出自「水電工張師傅」的影片顯示,有人在普陀區長壽路與常德路路口一帶的濕垃圾桶內撿到4、500斤肉。張師傅在片中表示,垃圾桶內有雞、鴨、豬肉,他和工友撿走後帶回附近的工地,用鐵絲穿好掛在工地的架上,隨時準備享用。

涉事的熟食店王店長介紹,5月10日起,店員開始準備復業,15日根據食品安全的要求檢查電閘冰櫃等設施設備,並逐一查看各種食材,期間發現部分食材已變質或存在可能變質的情況。因為經常扔濕垃圾的大廈垃圾房還沒開放,店員就將變質肉扔到離店最近的路邊垃圾桶,大概有40多隻雞、20多隻鴨、100斤豬肉。

王店長表示,不知店內的冰箱是何時跳閘,不少肉已確實變質,「這的確是我們銷毀的變質食材,但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些變質食材,居然被工友撿到並打算食用!希望撿到的工友,千萬不要食用」。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未按規對變質、超過保質期或回收的食品進行標示或者存放,或未及時對上述食品採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並如實記錄,依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可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5月21日,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已安排執法人員前往常德路上的相關餐飲單位調查。經查,5月15日,該店發現部分冰櫃有跳閘問題,可能導致冰櫃內食材因貯藏溫度達不到要求而變質。

當天,該店決定將跳閘冰櫃內的食材丟棄,受疫情封控影響,該店所在大廈的垃圾房沒有開放,於是店員將肉丟在最近的垃圾桶內,並不知曉此後會被附近的工人撿回。事後,熟食店已從工人手上追回變質肉,並塗色、消毒,在儲存的包裝袋外貼上警示標語「變質食品 禁止食用」,暫存店內,等待垃圾車上門收運。

據了解,未按規定銷毀變質、超過保質期或回收食品的行為,屬大多經營者缺乏關注的「盲區」。有業內人士稱,熟食店店員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較強,但可能沒有嚴格按要求銷毀食品,留下了難以預料的隱患。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禁止食品生產經營者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退回相關生產經營企業。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染色、毀形等措施,對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予以銷毀,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理,並記錄處置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