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直擊|港漂「完sem」返鄉 化身二房東 3000蚊住600萬樓
暑假來臨,不少內地學生「完sem」(結束學期)回鄉「唞暑」,意味其租住的單位或床位因而丟空一陣子。部分內地生學生「精打細算」,將鎖匙化作商機,在社交平台發布暑期短租廣告,將租住的單位變成短期「Airbnb」,「晉身」二房東之列。
在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上,輸入「暑假短租」關鍵字,頁面瞬間湧現數百條「租上租」的招租帖,涉及不少私人屋苑,如名城、日出康城、海濱南岸等。這些廣告清一色標榜「水電煤網全包」,更以「學校毗鄰、享會所泳池健身房」為賣點。其中,位於大圍的私人屋苑「名城」,因通達多所大學,成為「租上租」熱門地,月租叫價約3,000港元起。
「1屋5房6張床」格局 3000蚊租「半房」
記者聯絡租住名城的港漂生「小董」,這位香港城市大學讀本科生計劃趁學期結束返鄉一陣子,於是將正租住主人房間內的一張床位,以月租3,000、包水電煤方式轉租,以補貼租金。
記者早前以租客身份看樓,發現該單位原屬3房設計,但客廳和飯廳被「間成」2間獨立房,加上主人房擺放兩張床出租,形成「1屋5房6張床」格局。經過昏暗狹長走廊,記者來到配有獨立厠所的主人套房,但見160呎地方,兩張單人床佔據大半空間,兩人同時轉身都略顯困難,猶幸窗外可見開揚山景,可「唞吓氣」。
小董向記者表示,單位6個床位,由5個女生租住,其中一個床位無人租、屬空置。「現在除了我之外,其他的人全部都回了內地。」
小董向記者表示房東允許轉租,但坦言同房相熟的室友,已將對面床轉租給其他人,記者追問財物安全如何保障,小董坦言:「萬一突然丟了東西沒有辦法保證。」如果記者決定租用床位,則需要與小董另簽租約。「我自己跟業主簽是五千多加三百管理費,加上水電費自己均攤,我是打了半價差不多的錢再轉租。」
她提到當初是透過網上找到這個出租房源,對香港的租賃法規亦一知半解,錯誤以為本港法律不容許分租,「我記得在香港辦民宿是不可以的,如果我轉租給你的話是屬於私底下交易。」
翻查資料,上述單位實用面積784平方呎,2011年成交價約844萬元。參考同屋苑面積相約三房單位,月租約31,000元,平均呎租約40元;假設小董目前以月租5,000港元租用一個床位(以80平方呎面積計算),其平均呎租約為62.5元,較市價約高56.25%;若小董「租上租」該床位,月租3,000元(同樣以面積80呎計),折算平均呎租為37.5元,表面略低市價6.25%。
原裝單位未劏改 六折轉租「賺返啲」
除了上述單位,記者亦參觀了同屋苑另一位港漂生租客「小楊」。她轉租的單位情況有所不同。記者實地觀察時,未見單位有明顯「劏改」痕跡,屬3房2廁格局。單位採光明亮,外望樓景;客廳、飯廳、廚房及露台均為公用區域,傢俱齊備。小楊同樣正在轉租總面積約200呎的主人房(連獨立廁所)。目前,該房間由兩人合租。小楊以月租3,600港元轉租其中一個床位。她向記者說明:「室友是我朋友,會在七月底離開,之後整個房間便歸妳獨用。」
被詢問及最初租賃途徑,小楊表示最初經小紅書接觸現任室友招租資訊,房東要求租客自行組團後直接簽約。她透露,該單位現由4名女生合租,包括上班族與大學生,單位整體租金逾2萬元。她透露,她和室友合租的主人房人均約5700港元,此次以約六折轉租床位「幫補」,並指另外兩間單人房同樣屬轉租性質,「畢竟房間空兩個月,能賺就賺一下。」
翻查資料,上述單位實用面積757平方呎,2012年成交價約890萬元。若按照小楊現時月租5,700一床位(面積100平方呎)計算,其平均呎租約為57元,較同屋苑相近戶型單位的市場呎租(約40元)高出約42.5%;若小楊以3,600轉租該床位(同樣以面積100呎計),平均呎租則為36元,較上述市場呎租低10%。
稱業主表示收齊租即可 用途不干預
她說明,租約是由四位租客聯名簽署,並表示她們從未見過業主。整個簽約過程是經快遞完成,而租約已完成打釐印(繳印花稅)。當被問是否需要另簽新租約及業主是否知情時,小楊回應:「可以不需要再簽租約那麼麻煩,我們直接現金交易就可以,我可以便宜些,3,500港元租給你。」她更表示,業主只要求按時收齊租金,不干涉她們如何處理單位用途。
對於私人物品安全問題,小楊表示衣櫃可共用一半空間,但無櫃鎖。她僅以「室友是本科同學,人很好」作擔保,並聲稱「(她)絕對不會偷東西」。
律師揭合法轉租三大貼士
暑假「租上租」雖能減輕學生負擔,但風險顯著。年初本港便破獲黑幫操控的詐騙集團,專門針對港漂大學生及「高才通」人士。手法包括利用「二房東」或勾結不良代理瞞騙業主轉租,同時以高佣金招攬港漂生擔任代理人,向同胞推銷租盤及帶睇樓。
陸偉雄律師指出,在香港租賃市場中,若租約沒有寫明禁止分租,可視為默許轉租。然而,他提醒若要進行「租上租」,必須審慎核實三大核心要點。首先,次承租人(俗稱「三房客」)應主動要求查閱業主與二房東所簽訂的原始租約,不能單信二房東的口頭承諾。為求保險,「三房客」應進行物業查冊,並核對原始租約副本中的相關條款。若二房東拒絕提供這些文件,往往暗示交易存在問題。其次,必須嚴格確保轉租的期限完全落在原始租約的有效期之內。「例如原租約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則次承租期若延至2026年即屬無效。」
對於二房東可能以高於原租金的價格轉租(如以6,000元轉租其5,000元租得的單位),陸偉雄指出這屬於市場自主行為。他解釋道,只要二房東具備合法轉租權且在租期內,便有權收取市場租金水平,此為正常的商業操作。
違規轉租引爆三重危機
他強調,若轉租未獲業主許可,二房東與「三房客」簽訂的合約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一旦業主發現違規行為,有權立即終止原始租約並收回物業。同時間,「三房客」的租約將自動失效,面臨被迫搬遷的困境。在此情況下,被迫遷離的「三房客」,不僅有權向二房東追討已支付的租金及押金,若因突然搬遷而產生額外費用(例如臨時酒店住宿),更可要求賠償相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