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2前保安局長為修例護航 黎棟國:1次性移交非港首創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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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和黎棟國今早(20日)齊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為修訂《逃犯條例》護航。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對民主派在周三(17日)首次召開的《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上「突襲式拉布」成功,開會兩小時,連正、副主席也未能順利選出便休會,感到「好嬲」,又指當日會議主持聯同反對派「拉布」。
對於有指若通過修訂,將來有人若做了內地不喜歡的事,便會被引渡返內地受審。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副主席黎棟國,直指有關說法極度誇大,不符合實際情況,《逃犯條例》修訂是依照國際水平,以個案形式處理移交逃犯並非香港獨有,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加拿大、新西蘭等,都有此安排。他又認為律政司是香港法治重要的「守護者」,如質疑律政司未能一視同仁地處理內地移交逃犯請求是不公道。

葉劉淑儀表示,香港法院在處理內地請求移交逃犯時,有能力保障疑犯的人權,例如疑犯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等,程序複雜。(資料圖片/鄧倩螢攝)

黎棟國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表示,回應坊間有說法指,修例對香港沒有好處、在香港旅行或做生意人士、未曾到內地但被指觸犯內地法律的人士,都會被移交到內地受審。他認為是「極度誇大」和「不符合情況」。他提到去年討論「一地兩檢」期間,亦有人表示「如通過一地兩檢,公安就會在佐敦道拉人」、在高鐵西九龍站有暗門等說法,指出「任何一件事,用這樣方式去看一件事,可以得到大家都想不到的推論結果」。

不少法律界人士擔心法庭未必有能力處理內地請求移交逃犯的證據的真確性,黎棟國質疑此說法,指《逃犯條例》過去實行已久,提到根據律政司的網站上,就移交逃犯請求,為保障相關人士利益而進行的官司不少,「最主要是反對去美國」;又提到過去10年間法院收到66宗的移交逃犯要求,當中已移交23人,有5宗請求拒絕,而在法院挑戰移交逃犯請求、申請人身保護令、對特首決定提出司法覆核個案不少,重申現行制度是根據國際標準,「難道現時的國際標準保障不了個人的人身自由及權利?」又強調若《逃犯條例》修訂不設追溯期,等同之前訂立的都是「廢」,任何人因犯法被通緝,一定是「過去式」,若就修訂設立「日落條款」,始終未能處理現行法律真空問題。

亦有人士擔心以香港及內地關係,特首和律政司能否以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同樣的標準,在審議內地移交逃犯的要求。身兼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黎棟國認為此說法不公道,強調律政司是香港法治重要的「守護者」,指香港具透明度,案件是公開審理。他又指,當特首作出行政決定時,能夠立刻提出司法覆核,「現時保安局提出立法建議,法例都未有,已經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可見如有人覺得其權利受影響,可以提出司法覆核。

此外,對於政府就《逃犯條例》修訂作出讓步,剔除9項涉及商業的罪類,有人認為政府是傾向接受商界的意見。同場的新民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政府希望「先易後難」,先接受商界意見,當「實施一輪沒有問題,如果再有嚴重的罪類,例如環保罪類,可以再諗」。但她不認同再提高門欄,包括商界建議沒有追溯期及判處監禁7年的罪行移交逃犯。黎棟國亦認同,指移交逃犯是「過去式」,如沒有追溯期則與《逃犯條例》修訂的原意相違背,「之前訂立的都是廢的」。

葉劉淑儀:涂謹申與民主派議員「夾埋拉布」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日前召開首次會議。由最資深議員、民主黨涂謹申主持選舉主席環節,經兩小時擾攘仍未能選出主席,需擇日再議。會議期間,工聯會郭偉强因斥涂謹申「唔好扮垃圾」,被逐出會議廳。葉劉淑儀對涂謹申與民主派議員「夾埋拉布」感到憤怒,指修訂具急切性,其後的審議時間會更緊迫。她續指,如在7月休會之前未能通過,即使無法解決台灣一案,亦應該完成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