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員提法案制裁香港法官檢控官 港府斥妄圖威嚇維護國安人員
美國三名參議員提出法案,要求制裁多名香港法官,特區政府今日(5月17日)就此表示強烈譴責。政府發言人指出,美國政客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況執意置若罔聞,更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的特區人員及法官作出所謂「制裁」,香港對此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
制裁名單包括張舉能、高院法官及刑事檢控專員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Dan Sullivan、John Curtis與民主黨參議員Jeff Merkley共同提出《香港司法制裁法案》(Hong Kong Judicial Sanctions Act),點名要求制裁45名中央與本港官員及司法機構成員,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陳仲衡、李運騰、杜麗冰、伍淑貞、鄭利明、陳嘉信,以及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法案宣稱名單上人士以《香港國安法》為「武器」支持民主的社會活躍分子、公民社會領袖、記者與普通市民,要求凍結將相關官員與司法人員的資產,並禁止美國個人或企業與他們進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政府發言人:美國政客無視香港司法管轄權
特區政府斥責,美國政客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特區人員。政府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顯然易見是屬於主權司法管轄區的內部事務,《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不受到任何形式的干預。惟該等美國政客對有關實況執意置若罔聞,更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的特區人員及法官作出所謂『制裁』。香港特區對於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特區政府強烈敦促美國政客認清事實,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並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政府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近五年,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香港特區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條主管刑事檢控工作,所有檢控決定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作出。特區政府府發言人強調,
政府發言人: 香港司法制度深得國際社會推崇
發言人強調,香港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都是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行為,應受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