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通過修訂版仲裁法 李慧琼:利好香港仲裁機構發展

撰文:陳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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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昨日閉幕,通過6條法例,包括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港區全國人大常委李慧琼表示,仲裁法修訂草案獲得通過,突顯國家支持更多仲裁機構走出去、引進來,對於香港的仲裁機構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

李慧琼今日(9月13日)舉行記者會,介紹人大常委會會議成果。本次會議共審議18個法律草案,通過其中6條,包括《原子能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國家公園法》、《法治宣傳教育法》、修訂後的《仲裁法》及修改修改《食品安全法》。李慧琼指出,仲裁法是今次會議的亮點之一。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6條法例,包括新修訂的仲裁法。(新華社/資料圖片)

明年3月起實施 支持仲裁機構「走出去、引進來」

新修訂的仲裁法共8章96條。將由明年3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昨日在閉幕會上指出,修訂後的仲裁法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與國際通行規則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有利於保證公正、及時地仲裁經濟糾紛。

人大法工委解釋,修法對接國際通行規則,增設「仲裁地」制度,明確支持中國仲裁機構到境外設立業務機構,開展仲裁活動,同時允許境外仲裁機構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港等區域內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業務機構,開展涉外仲裁活動。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指出,有關修訂明確支持把境外仲裁機構(包括香港仲裁機構)「引進來」及讓中國仲裁機構 「走出去」,不僅能促進國家仲裁的高質量發展,更為香港仲裁業界提供更廣濶的發展空間,為國家法治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户香港,選址二級歷史建築舊灣仔警署。

李慧琼:大灣區法院將把調解個案交香港處理

香港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中被定位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仲裁正是其中的關鍵組成部分。李慧琼感謝中央政府對香港作為爭議調解以至仲裁中心的支持。她指出,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便是得到中央支持和推動,而據其了解,調解院落戶後,大灣區內的法院,包括前海法院等,對於需要使用調解服務時,都會將相關個案交到香港的調解機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