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度|林定國:司法機構因國安判決受無理指控 令人失望懊惱
2026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今日(19日)舉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時指,法院近期判決多宗備受關注的國家安全案件,令人失望懊惱但非完全詫異的是,司法機構因為判決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他強調部分指控被歪曲和用作藉口,鼓吹非法制裁審理法官,及向終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加不當壓力,試圖迫使他們辭任。
稱要駁斥無理指控 否則削弱市民對港法治信心
林定國強調,要藉此機會駁斥上述的無理指控,因為若不釐清該等指控,可能會削弱市民大眾對香港司法制度及法治的信任和信心。
林定國稱,國家安全事關重大,根據《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及第四章第四節,及《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就國安案件,法院的職責是公平、妥當地進行法律程序,確保人權受到尊重、法治的原則獲得遵從,解釋有關法律和將之應用於呈堂證據,然後作出裁決,一切行事獨立自主。
近日最受關注的國安案件進展,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去年12月被法庭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3罪俱成。今年1月12日至13日,法庭處理被告求情,國安法3名指定法官聽畢陳詞後,稱會盡快通知各方判刑日期。
強調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獨立行使審判權
林定國續指,在思考就備受關注的國安案件,對法院作出的批評是否正確時,應思考有否任何理據說明法院沒有履行上述職責。
他進一步闡述,稱案件司法程序均是公開進行;判決書亦無顯示法官曾考慮無關因素,或法官的獨立性受損;政府在國安案件中並非必然勝訴;面對法官遭受威嚇的事件,司法機構過去曾多次聲明,重申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獨立行使審判權,並會持續恪守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秉行司法公義,不受任何干擾。
指政府在司法程序中「時有勝敗」 惟會團結一致
最後,林定國總結,在「一國兩制」原則下,以普通法制度為基礎的法治是香港最獨特和最關鍵的優勢之一,「甚至是最為獨特、重要的優勢」。他表示,司法機構、律政司、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的成員在法律制度中各司其職,未必亦無須在所有議題上取得共識。
在涉及政府的司法程序中,政府時有勝敗。儘管如此,我們定必團結一致、奮勇向前、堅定不移地維護和加強香港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