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傍晚到交通部錄口供 擬聽從葉劉建議請司機:唔自己揸車啦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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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昨日(1月23日)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車,她今日(24日)向《香港01》透露,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已經主動跟警察交代情況,下午五時會到港島交通部錄口供。她表示,之前不請司機因想留多點錢在地區工作,但經過這件事後,都一定會考慮黨主席葉劉淑儀敦促她請司機的建議。

陳家珮稱,考慮不同選項和可能性,「總之唔係我自己揸車就得啦」。葉劉今日較早前向《香港01》解釋,陳家珮因議員經費不足而未請司機,陳家珮回應指經費由議員自己安排分配,總之跟公務有關就行了。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曾勸陳家珮請司機,陳家珮表示,「葉太也有她的道理,自己揸車唔實際。」(資料圖片)

陳家珮稱做錯很自責:是絕對可避免的錯誤

陳家珮向《香港01》表示,在上午電台節目結束後就已經主動聯繫警察,港島交通部安排下午5時回去辦公室錄口供。她強調,已經知道做錯,也很怪責自己,形容「是絕對可以避免的錯誤,但太草率、太唔小心」。對於相關的法律後果,她表示不應做任何猜測評論。

事情發生了,回頭想也沒有,唯有正面面對,做錯就認錯,承擔法律責任。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

逆線行車視乎情節嚴重程度,可被控「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視乎情節嚴重程度,最高可判處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3年。有大律師解釋,檢控方向需結合多方面因素,包括駕駛者動機、行駛距離、車速,以至現場是否有特殊情況、有否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等等。

陳家珮昨日曾解釋,她之所以違例駕駛,是因為本身要去開會,預留了謝裴道一個停車場的訪客車位,到到場時發現封路,等候了一段時間,見到仍有3輛消防車停泊,認為短期內無法解封,而停車場只有一個出入口,在「肯定安全」且不影響消防工作的前提下才把車駛進去。

是否違反《議員守則》? 陳家珮:願承擔法律責任

陳家珮是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成員,今早她出席電台節目時曾被問及今次事件會否涉及違反今屆立法會實施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她當時表示會主動向警方提供資料,亦願意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新守則針對議員不當行為建立五級處分與懲罰機制,輕則書面警告,最嚴重為暫停議員職務。

陳家珮為逆線行駛致歉。

陳家珮:經過這個教訓還揸? 唔揸啦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早前向《香港01》透露,有勸過陳家珮請司機,「我也叫她不要自己開車,這麼忙,隨時有會,有時候有違規自己都不覺得」,但陳家珮因想用經費聘請地區辦事處助理而未請司機。

陳家珮回應稱,之前覺得自己「咁大個人」,不習慣被人「車來車去」,尤其她是直選議員,服務的社區很大大,與其請司機,不如把經費用來聘請地區同事,把地區工作做得更好,但「經過呢個教訓後,我覺得都冇得避啦,一定要考慮這個方向(請司機)」。

她認同葉劉的說法,若自己駕駛,找車位很花時間,「不是很實際」。對於是否將用議員經費請司機,她則表示要「計掂條數」,「有很多不同選項,總之唔係我自己揸車就得啦」。對於未來是否都不自己開車,她笑言「經過這個教訓還揸?唔揸啦」。

至於立法會議員經費是否可以用來聘請司機,陳家珮指,經費由議員自己安排分配,總之跟公務有關就行了。她又指,周六日「除咗送小朋友」外,大部分時間都是用來參與活動。

現時立法會議員薪酬為每月108,790元,另每年可申報營運開支償還款項,辦事處營運上限為3,020,680元,酬酢及交通費則為238,400元,其中119,200 元可用作聘用職員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