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控方指《國安法》後續煽動 鄒幸彤曾籲守住32年的約定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涉違反《國安法》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今午(26日)的陳詞,開始提及李卓人及鄒幸彤等人,在2020年《國安法》生效前後, 仍繼續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的非法顛覆目標,並繼續煽動香港人抗爭。至《國安法》正式實施後,他們仍繼續籌辦相關活動,並鼓勵市民參與六四集會,鄒在2021年5月,並曾公開呼籲公眾在6月4日晚,要守住一場32年的約定。
3名受審被告:支聯會(已解散)、李卓人(68歲)和鄒幸彤(40歲),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國安法開始立法李鄒繼續鼓吹抗爭
主控官今午繼續讀其開案陳詞,並提到2020年5月,《國安法》立法程序開始時,支聯會和鄒李仍然堅持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的非法顛覆目標。李在受訪時稱,顛覆國家政權罪是「萬能Key」,而「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是否顛覆政權「任佢噏」,並籲香港人大家繼續堅持,繼續抗爭。
國安法後繼續喊口號
至《國安法》7月1日生效後,支聯會和各被告共同或個別地,繼續進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透過以叫喊口號的方式鼓吹及傳揚支聯會一直抱持的「結束一黨專政」的非法顛覆目標,並繼續煽動他人加入或認同支聯會、進一步向他人傳揚支聯會、支持支聯會的活動和經費等 。
李在接受訪問時曾言不會因極權法卻步
7月1日,李在香港視像方式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時,提到會繼續以往的活動,不會因新的極權法卻步,會繼續為自由和民主抗爭。何俊仁同日受訪時說:「我哋一批長期喺香港堅守奮鬥嘅人……我哋要企、企起身囉!我哋有啲人會坐監嘅,係冇辦法,但係我哋都係要更加表示我哋要守住呢個家園囉!」何同月受訪稱:「我哋盡可能希望喺合法嘅、嘅環境之下做,但係如果法律逼到我哋係冇地方走嘅,要我收聲嘅,對唔住我做唔到呀!我係寧願承受法律嘅後果。」
鄒幸彤2021年仍在六四前發表言論
開案續引述鄒李和支聯會截至2021年9月的言論、街站和示威活動,指他們發表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在2021年5月,鄒公開呼籲在6月4日晚守住一場32年的約定,點亮平反六四的燭光,點亮結束專政嘅燭光,「我哋如果連六四嘅真相都不能夠守護住,我哋又點可以守護香港抗爭嘅真相,點樣守護住7.21、8.31 嘅真相。我哋要反抗,就從保護住六四嘅燭光開始」。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