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刑|崔建春發表署名文章:判決結果是法治及正義的勝利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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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崔建春2月11日發表署名文章,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被判20年監禁,是法治及正義的勝利,鄭重並明確告訴世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崔建春在《南華早報》發表題為《黎智英案判決結果是法治的勝利》的署名文章,稱黎智英罪有應得,犯罪事實鐵證如山,判決結果大快人心。文章指出,對黎智英的審判,充分彰顯香港司法的獨立和公正。整個審理過程不受任何外部壓力影響,程序公正、事實清楚、證據充足,法庭依法作出裁決,充分彰顯了香港司法專業性、透明度和公正性。
敦促個別美西方政客尊重事實和法律
不過,總有個別美西方政客無視事實與法律,不擇手段誤導公眾、干預本案。以「政治訴訟」污名化特區依法辦案者有之;以所謂「制裁」威脅香港司法人員者有之;以「新聞工作者」「民主倡導者」為護身符為黎智英貼標簽者有之;以黎智英健康不佳打悲情牌、博同情心者有之。可謂形形色色、花樣百出。「悲情和光環」掩蓋不住黎智英的累累罪行,「誹謗和制裁」影響不了特區捍衛法治的堅定信念,正義必將在法律面前得到伸張。
文章指出,中國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懲治罪犯,堅決捍衛國家安全。他敦促個別美西方政客尊重事實和法律,客觀、公正對待對黎智英的判決。相信在「一國兩制」方針和法治精神指引下,香港必將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必將為國家乃至世界的繁榮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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