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修例︱議員質疑「合資格電工」定義含糊 李鎮強:可能我都算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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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提高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違規罰則,相關法案委員會今日(29日)召開會議,並繼續逐項審議。有議員關注條例有關電工的「合資格人士」定義,認為非常含糊,隨便找一個人都可以被視為「合資格人士」,東主亦容易誤墮法網。

李鎮強指「合資格人士」沒有定義。(資料圖片)

行業規管不一 難一概而論

事緣政府的修例建議的「合資格的人所犯的罪行」中,提到東主如果沒有找合資格人士檢查設備,須負上法律責任,但「合資格人士」沒有任何定義,多名議員質疑為何政府不趁今次修例,釐清相關問題。

自由黨李鎮強質問,既然條文內沒有定義清楚,是否「小學三年班畢業」都可被視為「合資格」,到底是否需要牌照。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陳家禮指需要有經驗、受訓練的人員,但承認不同行業規管制度不一,難以一概而論。

李鎮強舉例指,電工涉及一些很危險的檢查工序,不能模糊處理,隨即向委員會主席陸頌雄笑指:「如果係咁嘅話,即係我又得,你又得(可被視為合資格人士)!」其後民建聯郭玲麗申報持有電工A牌資格,同意條例需要清晰界定何謂「合資格人士」。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解釋,有部份行業的規管沒有想像中嚴謹,牌照固然是檢視因素之一,但亦有些崗位是純粹「紅褲子出身」,由「老師傅」傳承經驗。

經民聯陸瀚民提醒,即使是「合資格人士」,也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否「合資格」,如果沒有定義,有人或會自以為合資格但又其實不合資格,東主或會誤墮法網,政府要考慮清楚。

郭玲麗申報持有電工A牌。(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逐條審議已持續5次會議 陸頌雄料或拖至明年

今次已是法案委員會的第7次會議,逐條審議階段持續5次會議都還沒完成,單是今是的會議就持續4小時。會議期間,陸頌雄在會議中不止一次提醒,逐條審議是審視每項條文的細節,不要「又返返轉頭講之前嘅嘢」。

陸頌雄在小休期間向記者表示,預料需要再開約6至10小時會議,希望聖誕前可完成逐條審議階段,但苦笑指「唔一定得」,如保守估計,可能在明年農曆新年前才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