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強:可查不在港會員專業失當 再報銷費用但律政司常「拖數」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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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前會長、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相信,律政司是經過詳細調查後,才會向兩個法律專業團體投訴郭榮鏗和任建峰的行爲及執業資格有問題。他指,身在外地的兩人即使不回港,未能展開刑事檢控程序,律師團體都可展開調查。他舉例,可檢視他們曾向美國國會發出的文章內容。

林新強指,如投訴成立,二人將被吊銷牌照及需支付程序費用,但他們不在港,追討非常艱難,一般先由律師會先墊支,再向律政司報銷,但指律政司經常「拖數」。他稱曾向財政司司長反映,但情況未見改善。另外,律師會指由於是首次處理涉國安法的投訴,處理時間難一概而論。

林新強指可檢視郭、任二人向美國國會發的文章是否含煽動成分。(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宣布,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通緝的海外港人郭榮鏗和任建峰的專業失當行為,向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作出正式投訴。

作為律師會前會長的林新強在商台節目中指,律師會收到投訴後,會經內部調查及委員會討論是否需要作出檢控,在理事會同意後由獨立紀律審查委員會調查,預料需時約2年,期間被投訴的會員有足夠時間答辯,但預料律師會未有遙距聆訊,他們要回港才能答辯。

林新強指最重要有否證據證明,他不知道律政司提供了甚麼資料予律師會,但相信當中一定有實質證據。他指若二人不港,相信案件沒有機會審訊,但以刑事法庭為例,他們有沒有做過些文章,「例如在美國國會、英國國會,用作煽動香港或推翻香港政制、制度,這些可以作為證據。」

陳澤銘指首次處理涉違國安法投訴,處理時間難一概而論。(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陳澤銘:首有涉國安法投訴 處理時間難一概而論

另外,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基於保密原則,不會透露個案涉及人士的身份和內容,強調投訴個案未成立前,涉及的人士都是清白。陳澤銘又說,香港律師會有既定程序處理投訴,一直行之有效,但今次投訴涉及國安法,以往從未處理過,現時難以說明個案的處理時間要多久,加上個案涉及的人士可能不在本地,溝通上的書信往來需要一定時間。每宗個案處理的時間亦不同,因此難以一概而論。

若個案最終涉及對會員作出嚴重的紀律處理,陳澤銘表示,香港律師會是獨立的專業團體,根據守則及《法律執業者條例》對會員操守作出監管,但權力並不包括除牌,一旦涉及除牌,要靠獨立律師審裁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