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車主涉偷用的士車隊充電位 港女車頭攝紙鬧爆 網民:報警喇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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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張膽「偷電」?有港女於網上發文公審1名寶馬BMW電動車車主,涉在停車場拔走的士「大黃蜂愛心車隊」的充電線,偷用車隊月租充電位,她氣憤得印紙放在車頭大罵寶馬車主,警告「上硬網呀同你講」。

網民留言指出,樓主應直接報警,而非只在網上公審,「你唔係淨係寫張紙仔放上網當報仇咁小學雞呀嘛?」、「仲得閒返去打字印埋出嚟放車頭?即時報警喇」、「證據確鑿都唔即刻報警真係唔知有咩好講」。

有港女於網上發文公審1名寶馬BMW電動車車主,涉在停車場拔走的士「大黃蜂愛心車隊」的充電線,偷用車隊月租充電位。(fb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圖片)

該港女於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發文發相批評,「偷電X,仲要抆人哋月租叉電自己叉」。照片見到,被公審的是1名寶馬BMW電動車車主,港女於寶馬車頭放了1張A4紙大小的紙張狠斥車主,「X你老XXX,咁樣抆走人哋叉電自己差?呢個叉電係黃蜂公司車叉電用,唔係畀你叉,你仲要抆走人哋叉緊電自己叉,上硬網呀同你講」。

寶馬車主涉偷的士車隊充電位

網民紛紛指摘寶馬車主,「真係好X好笑,有錢買車冇錢叉電要偷」、「佢同偷人哋個月租車位無分別」、「如果電源不是for公用,咁一定算係偷電嘅一種」、「的士車隊大黄峰都敢得罪」。有網民笑言「抆都抆了」、「偷都偷了」、「充都充了」。

港女氣憤得印紙放在車頭大罵寶馬車主,警告「上硬網呀同你講」。(fb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圖片)

網民:直接報警啦

不少網民就呼籲樓主報警,「直接報警啦,擺上網有X用咩?」、「對付呢啲窮鬼直情報警啦」、「直接報警,基本上等同於偷嘢,告得入」。

有網民抱有疑問,「叉緊可以抆走?」、「唔係lock住咗㗎咩」、「充電中應該拉唔走個充電線㗎喎」。有網民就猜測,「大力有奇蹟」、「我車場嗰邊,架車個頭鎖咗抆唔走,但叉機嗰邊只要撳暫停就隨時抆得走」。

港女狠斥車主,「X你老XXX,咁樣抆走人哋叉電自己叉?」。(fb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圖片)

香港法例:「偷電」可處監禁5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無適當的權限而不誠實地使用電力,或不誠實地導致電力浪費或將電力轉輸別處,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