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軍人父打死8歲女致內臟碎裂 控方揭細節:不配為父 判決出爐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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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尚且不食子,但馬來西亞卻有1名狠父將8歲女兒活活打死,只因女兒不願飲下「聖水」。他認為女兒不聽管教,於是便對她拳打腳踢,就算見到女兒小便失禁也未有停下。最終女兒被毆打踩踏至內臟碎裂,傷重而死。當地高等法院法官於8月22日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將被判處死刑,而絞刑刑期待定。

馬來西亞8歲女童納比哈於2018年被父親打死,法官於2023年8月22日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將被處以死刑。(網上圖片)

綜合外媒報道,慘案發生於2018年1月31日晚上約8點30分至11點30分之間,41歲前軍人穆罕默德(Mohammad Abdullah Mohamed)在位於馬來西亞波德申蘆骨的家中,對年僅8歲的女兒納比哈(Nur Aina Nabihah)施虐,終將她活活打死。

事發當晚,納比哈被打至失去意識,倒地昏迷,送院證實死亡。警方返回住所搜證,帶走涉案的軍用腰帶及斷了1隻腳的膠椅作為證據。根據他們初步調查,懷疑納比哈被父親及當年30歲的繼母虐打致死,遂於翌日將2人帶走。不過,之後警方允許繼母保釋,並改為控方證人出庭作供。

穆罕默德(圖中)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絞刑刑期待定。(網上圖片)

檢方在庭上展示多項證據,包括納比哈的驗屍報告。報告指出納比哈全身有32處明顯傷痕及多處內傷,她的頭部、頸椎、腹部均有傷勢;而臟器碎裂則是致命傷,她的肝臟、胰腺和腎臟受傷,引起內出血。檢方指出穆罕默德甚至腳踢踩踏女兒,殘忍行徑致使女兒腹部嚴重受傷,最終死亡,「(被告)對待女兒如此殘酷冷血,不配為人父親」,因此建議法官判處被告死刑。

穆罕默德表示由於女兒不肯喝聖水、不服管教,因此他才動用體罰教育女兒。他在口供中聲稱,當晚曾用軍服腰帶鞭打女兒,並以拳腳相向,導致女兒小便失禁。而他此前就曾家暴女兒,用膠椅毆打她。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穆罕默德曾在軍隊服役17年,目前尚需撫養3名孩子。

法官伊斯梅爾(Datin Rohani Ismail)聽過雙方陳詞,認為穆罕默德罪名成立,決定以《刑法》第302條,強制判處死刑,絞刑刑期稍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