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人夫訛稱單身與女子上床 後斷正遭告侵害貞操權需賠償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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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名男子透過單身求偶應用程式結識一名女子,並發生性關係。惟男子其後被揭發早已有妻兒,結果遭女事主入稟控告侵犯貞操權,法院最終裁定這名人夫需要向女事主賠償55萬日圓(約2.75萬港元)。

《讀賣新聞》12月1日報道,事件發生於2019年3月,一名居於大阪的30多歲女子在一個著名的單身限定求偶APP登記後,不久就有一名年輕男子留下聯絡方式。兩人在同年5月開始發生性關係,但其後受到疫情影響,以及男子忙於音樂活動,雙方在20年11月最後一次見面後,關係逐漸疏遠。

相隔約兩年後,女事主在22年9月於與該名男子音樂活動相關的網站發現他與一名幼稚園生的照片,因此懷疑對方虛報感情關係,於是與他對質。男子就沒一早說清楚致歉,女事主在23年10月入稟大阪法院,控訴她的貞操權遭侵犯。

她在狀紙中認為,男被告故意假扮成未婚人士加入求偶APP,又指如果知道他是人夫,自己就不會與對方上床和交際。而男方辯護時承認已婚,但稱雙方只是發生性關係而沒有約會,反指女事主清楚這一點,強調大家是你情我願。

圖為2020年2月18日,在新冠疫情爆發時期,東京有遊客戴口罩參觀淺草寺。(Reuters)

法院在10月21日頒下判詞,認為婚姻狀況是求偶人士決定是否上床的重要因素,而雙方有交際關係,被告卻假裝獨身的行為令女事主失去判斷機會,於是下令男子賠償55萬日圓。

不過男子同時提出,女事主透過網紅爆料,導致自己身份遭披露,稱自己的社會評價因此低下,因此他以自己聲名受損為由,向女事主索償450萬日圓。法院接納理據,頒令女事主需向男子賠償34萬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