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莎少有曝光一面 曾欺凌別人、穿環尋認同:反叛成就完整的我

撰文:程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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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蜘蛛媽媽」鄭麗莎(Lisa),你可能聯想起長洲搶包山后、攀石運動員,運動員健康形象深入民心,但她卻毫不畏懼說,她青春是反叛的。
訪問那天,與她一同重遊當年的成長地:李鄭屋邨。由青春的荒唐,說到後來的覺悟,她卻從沒有「學乖」。因為從反叛街童到今天四子之母身份,始終不變的,就是她那份堅持做自己的勇氣。

鄭麗莎的青春歲月縱然荒唐,但她從不介意提起。(鄧倩螢攝)

做訪問,記者最怕受訪者「太健康」。

當一個人生活太有規律太勵志太順風順水,故事如何能真切感動人。由照顧家庭到打理自己的健身室,鄭麗莎都頭頭是道,但健康形象以外,她總是散發一份貼地感。與其說那是來自運動員的直率個性,更大程度來自她從不服輸的「倔強」與過去。

要認識真正的鄭麗莎,應該由她未開始攀石之時說起。

從少已不是乖學生:小六掌摑別人一巴,向老師「自首」求記過

青蔥歲月卻荒唐得很,鄭麗莎會形容自己為人倔強、會欺負他人、「過度活躍」的壞孩子。或許是因為霸道的性格,從小便在學校中當起了小魔頭,給別人改花名,到處聯群結黨的欺凌、杯葛別人。當遇上強勁對手,到自己被欺凌時,衝動派的她當然沉不住氣,看不順眼就在課堂掌摑了那位同學。所謂的直率,來得非常直接、火爆。

事件還沒有完,雖然「仇是報了」,發洩了不快的情緒,但她回憶自己十分「有原則」:「我哭着找老師叫她記我過,但當老師問到:『你會否再犯?』、『給你一把刀的話,你又會去𠝹她嗎?』我二話不說回答『我會!』哈哈。」那年,她只是小六學生。

【珍貴圖輯】16、17歲,鄭麗莎回憶最反叛的自己==>

最壞的歲月:穿環廿多個,盼從外表中獲注意

當年紀漸長,鄭麗莎壞得更徹底一點。別人對「街童」的定義就是抽煙、喝酒、紋身、穿環等,鄭麗莎卻自言:「甚麼都做齊了,只欠紋身沒有做,因為很貴!哈哈。」那是最容易感到迷惘的16、17歲,那個誤以為自己能獨當一面,卻又沒甚麼自信的一個歲數,她尋找自我價值的方法,大概是與別人比較,任何事都需比別人多一點。

當年在Band 4尾的中學,同學之間不是鬥裙短,就是鬥化妝與髮色,而鄭麗莎更與同學默默鬥起穿環。她回憶道:「自己會穿很多環,可能一邊耳朵有10多個環,但當有人比我更多時,我又會追求要比他更多,因此後來連眉毛、鼻子、舌頭、嘴唇、肚臍和耳朵全部都有穿環。」

最巔峰時期,全身上下總共擁有約20多個環。即使穿環的首要是承受無比的痛楚,但對於當時的鄭麗莎而言,那是一種風氣、一種型格的表現,她憶述那時心態:「其實穿這麼多個環,有些位置的確是很痛,但可能是自信心不足,想在外表上讓人注意得到我,某程度上是一種心靈上空虛而需要在外表上表達自己。」

因為要與同學比較,故鄭麗莎當時開始穿環。(鄧倩螢攝)

找不得自我價值,只能充當「街童」百無了賴的徘徊

較普遍的走堂,以至時刻在街上百無了賴的流連,與朋友到公園抽煙、喝酒、破壞公物、探險,鄭麗莎都一一試過,但有趣的是,她更笑言其實父母家教也嚴,要求每晚7時準時開飯,故她也會「裝乖女」準時回家吃飯,不過貪玩的性格又豈會如此容易妥協,她回憶道:「我會待他們睡着後偷走出去,哈哈。」「偷走去夜店、偷走去尖沙咀海旁、偷走去遊戲機中心,然後回到家中睡床,扮到若無其事似的。」

鄭麗莎雖然會準時回家吃飯,但還是會藉家人睡着後偷走出去。(鄧倩螢攝)
去到中三、四攀石,才覺得自己稍爲像一個人。
鄭麗莎

所謂「做自己」,是一條不斷探索的道路

提起荒唐歲月,鄭麗莎卻沒有感到羞澀,相反她字字鏗鏘地說從不後悔那些日子。畢竟,自我認同,從來是一條不斷前進的道路。李鄭屋邨除了記載她無數個叛逆點滴,也是令她接觸攀石的地方。最初只是參與社區中心的攀石興趣班,直至中四那年,正在經歷「最壞」自己的她,卻因攀石有了新目標:「我覺得可以爬來爬去好自由,亦是第一個女仔可以最快到達頂點,拍響鐵通『叮叮叮叮』,大家都會給予我掌聲,令我覺得存在價值很高。」「我想慢慢在長大過程中挑戰高級組、公開組等名次,想在這方面再花點努力。」

攀石不只令鄭麗莎改變了人生路徑,也令她找回自信。(鄧倩螢攝)

找到生命中更重要的目標,從前的不定期練習、走堂、到處流連的她,180度轉變,倔強的性格使她幾乎一星期4至5日下課後就馬上到攀石牆練習,甚至會額外自行加操體能,後樓梯便是她經常跑上跑落鍛鍊的地方。

過往不斷穿環希望從外表上得到認同的鄭麗莎,卻不再存在這個想法,不僅把全部環拆掉,更為了攀石而弄得自己全身也是傷痕也在所不惜,她舉起手掌與指着腳上的部位道:「因為攀石鞋的設計很窄,每天訓練令腳掌長出『雞眼』。」「損手爛腳的程度是,10隻手指全部都起繭,手指3節、包括掌心,全部也受傷,皮膚可以撕開來的,每次洗頭就會非常痛,雙腿也全是蚊叮痕跡以及長滿繭。」

全部習慣一次過改掉,沒有變的,似乎是她那向目標直衝的個性。而後來的故事,就是大家所熟悉的鄭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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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用實力証明會更型,因此沒有紋身,現在我還挺感恩的。
鄭麗莎
運動收入不多,而且會弄得自己損手爛腳,但鄭麗莎從沒放棄過。(鄧倩螢攝)

而對批評未曾妥協,做自己更快樂?

雖然的確能在比賽上獲得好成績,但不斷練習促使自己全身上下沒有一個部位是沒有傷痕,皮膚變得更黑,肌肉量增多令她看起來比一般少女健碩, 曾經因不符合社會上的標準美,聽到不少意見。辛苦訓練換來的,卻連家人也不理解。鄭麗莎說:「爸爸、媽媽認為運動是『找不到飯吃的』。」但從少就非常固執的鄭麗莎,卻認為攀石雖然會損手爛腳,卻讓她找到另一份自信,甚至對自己的一個肯定, 旁間的聲音對她而言,從來也沒有想過要妥協:「因為影響不到我,他(旁人)喜歡怎樣想就怎樣想。」「開心就去做了,只要不是偷呃拐騙,對得起良心你就去做吧。」

從沒放棄過,那是因為對此過份熱愛。今天回首,亦直言能夠從中換得到那份滿足感,沒有任何的不值,當中的過程,甚至連最壞的時刻,大概都是人生軌跡的一部份,鄭麗莎道:「如果沒有以前的我,也不會有現在的自己。」

我經歷過壞的自己、好的自己,全靠這些碎片才能成就今天完整的鄭麗莎。
鄭麗莎

記者:程佩敏

製作人:林芷欣、潘諾兒

攝影:鄧倩螢

拍攝:林宛津、鄧藹彤

剪接:林宛津

造型:林芷欣

服裝:The Kooples

首飾:Links of London

場地:Infinity Fitness Gym